寿光公务员什么时候报名,有那些单位,职位
潍坊市2006年度招考公务员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06年度市县乡三级党政群机关和市劳教所,工商、质监、药监三个省垂直管理部门,潍坊监狱、潍北监狱两个省直部门招考公务员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大学专科毕业满两年,且均具有山东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6年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户口不限);
报考潍坊市市...全部
潍坊市2006年度招考公务员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06年度市县乡三级党政群机关和市劳教所,工商、质监、药监三个省垂直管理部门,潍坊监狱、潍北监狱两个省直部门招考公务员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大学专科毕业满两年,且均具有山东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6年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户口不限);
报考潍坊市市直部门的,须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六)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1年3月1日至1988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七)录用主管机关批准的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已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含选调生)不能报考。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年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人员,不能报考。
市级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扎实,创新意识强,实绩突出。
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4年3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团市委的,年龄要求26周岁以下(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共青团工作满1年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28周岁(1978年3月1日以后出生);在基层工作两年以上(2004年及以前选调的,含公检法和共青团系统选调生),身体健康。
工商、质监和药监系统以及潍坊监狱、潍北监狱、劳教所的具体招考计划、条件见附表,报名、考试方式及时间与本简章规定一致。
二、报名时间、方法
此次招考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06年4月19日-23日
网上查询时间:2006年4月20日-25日
现场认定时间:2006年4月24日-26日
具体办法是:
(一)报考人员登陆“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30KB,文件类型为JPG或GIF,照片务必清晰)。
每人限报一个部门或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确认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单位初审确认,不能更改。
(二)用人单位在报名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内,在网上查看本部门的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确认结果;如果用人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确认。
网上报名期间,用人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
(三)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下载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到市考选办指定的地点办理认定手续。
现场认定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报名序号,递交《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现场认定无误的,缴纳考务费,办理相关手续。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报考人员原则上应由本人办理现场认定手续,确有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办的,被委托人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现场签名。
逾期不到现场办理认定手续的,视为放弃。
由我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到农村、社区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报考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4分。上述人员在进行现场认定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到西部或农村、社区工作的报到证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社区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考生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考生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开据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免收考务费。
面试、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报考人员现场认定后,应于5月8日-12日上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部门或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考录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按照网上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向报考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提交其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其中大学专科毕业文化程度的报考人员毕业证书应在2004年12月31日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提交其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允许报考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
逾期视为弃权。当年毕业的各类成人高校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人员报考,在规定的材料提交时间必须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否则不能安排参加面试。
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
笔试时间为5月14日。
上午8∶00-11∶00 申论
下午2∶30-4∶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结束后,按申论占6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录用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考选办根据招考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录用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
普通管理职位招考的,按部门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部门和职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在网上公布。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为70元。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试题分为通用和体现部门职业特点两部分,前者所占比例为70%左右,后者所占比例为30%左右。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向报考人员宣布。
面试时间为6月6日-8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00-6∶00
面试地点及其他事宜在网上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招考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计划录用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录用考核范围的人员。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考部门和职位,进入录用考核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同级机关进入录用考核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录用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公开发布。
(三)选调生考试
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已具备公务员身份,不再参加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的笔试,由省考试中心单独命题,重点测试选调生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试时间与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的时间相同。
市直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录用计划的2倍确定面试人选,并组织人选另行填报具体的报考部门。对报考人员达不到录用计划2倍的部门,由市委组织部在征得本人同意的基础上,从报考人数超过录用计划的部门进行调剂。
面试时间与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的时间相同。
五、考核录取
进入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由市考选办会同用人单位,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核、体检。如招考部门同一职位录用计划中出现2名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
如经考核、体检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市考选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从其他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确定递补对象;如仍有不合格者,需从其他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的,应报市考选领导小组批准。
体检按照《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标准执行。
经考核、体检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由用人部门提出录用意见,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市考选办审批,并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天。
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审批机关颁发《录取通知书》,凭此办理调动、派遣的有关手续。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并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其工资;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从选调生中考选的拟录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录用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工作调动手续。被录取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被录用或录取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六、招考计划
见附表
七、其他
有关招考公安人民警察的信息,即将另行发布招考简章。
其中寿光市12人 市直6人
市纪委 专业技术 法律及相关专业 1
市委统战部 专业技术 财会及相关专业 1
司法局乡镇司法所 专业技术 法律及相关专业 1
人事局 专业技术 英语 1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普通职位 不限 1
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专业技术 中文及相关专业 1
乡镇6人
候镇 普通职位 不限 1
田马镇 专业技术 中文及相关专业 1
纪台镇 普通职位 不限 1
化龙镇 普通职位 不限 1
上口镇 专业技术 中文及相关专业 1
营里镇 专业技术 中文及相关专业 1
。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