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前在国道附近买一处房,是在原厂房上建的楼,承诺有双气双线及房产证。(合同上签了)现在说已经交了土地出让金,谁收了房交了公共维修基金才给办房产证。(说是一户户的办)房建好时比交房日期晚了四个月,让去收房,但因一个房间暖气未按好,烟道方向不对等拒绝收房,并让其整改,未果。
而且双气至尽未按好,开发商的理由是国道修路,影响管道施工,要等路修好(国道十一月底通车),今年的暖气管道煤气是按不了了。现又让收房,只承诺赔偿四个月违约金,实际交房日期已过一年零三个月,请有关人士指点这房我们是收还是退,在合理范围内违约金应补偿多少个月?要是退房能退回全款吗?是可以否索要损失赔偿?。
有房产证吗? 现在大多都已经两正合一了,怎么会还给你土地...
有区别的,预存土地复垦费是土地农转征用过程中产生的成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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