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等有关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8号】通知精神,为确保此项工作规范、公正、科学进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经贸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院全称: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788)。 第三条 学院性质:省属公办普通高职院校,由河南省教育厅主管。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五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六条 办学条件:学院位于省会郑州市,占地843亩,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在校生2万余人。学院设有9系2部2个二级学院,46个专业。
学院拥有功能齐全的综合教学楼、多媒体楼、实训楼、图文信息中心、体育馆、学术报告厅、400米标准塑胶
运动场等;建设有数字化校园、多媒体教学网、电子阅览室等现代化设施。 第七条 师资队伍: 学院拥有一批学历高、技能强、素质好的师资队伍,学院现有教授、副教授153余人,国家级教育专家、省级教育专家、省厅级学术技术带头人50余人,专业技能鉴定人员80余人,并聘有外籍教师承担部分课程的授课任务。
第八条 院系设置: 学院设有财经金融系、会计系、经济贸易系、工商管理系、电子工程系、信息管理系、工艺美术系、外语旅游系、技术科学系、社科部、体育部和软件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第九条 就业安置:学院与数百家省内外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按照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原则,为毕业生搭建了良好的就业平台,每年就业率均在96%以上。
学院被省教育厅批准为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河南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