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有哪些手续?
(一)新参保
1、本人领取并填写《长春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登记表》,非本人不予办理。
2、本人携带填写好的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本市非农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
(二)续保
续保人员须本人携带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经劳动部门备案)、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本市户口满三年)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长春市社会保障卡。非本人不予办理。
(三)在职转退休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达到女满55周岁,男满60周岁年龄时,需持长春市社会保障卡到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参保窗口办理在职转退休变更业务。实际缴费年限女不足25年,男不足...全部
(一)新参保
1、本人领取并填写《长春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登记表》,非本人不予办理。
2、本人携带填写好的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本市非农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
(二)续保
续保人员须本人携带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经劳动部门备案)、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本市户口满三年)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长春市社会保障卡。非本人不予办理。
(三)在职转退休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达到女满55周岁,男满60周岁年龄时,需持长春市社会保障卡到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参保窗口办理在职转退休变更业务。实际缴费年限女不足25年,男不足30年的,需按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足。
(四)停保
重新就业的停保人员需携带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复印件;没有能力缴费或者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社会保障卡到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窗口办理停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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