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协助条约跟司法引渡
司法协助,是指不同国家之间,根据自己国家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互惠原则,彼此之间相互协作,为对方代为一定的诉讼行为。
司法协助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代为一定的诉讼行为,如代为送达诉讼文书,代为调查取证等;二是接受外国法院的委托,代为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或者外国仲裁机构的裁决。
引渡(extradition)是指国家根据条约或基于其他理由把在其境内而被别国指控或判定犯罪的人,应该国得请求,移交改过审判或处罚的行为。是国家之间刑事司法协助的一种形式。比如赖昌兴目前身在加拿大境内,但被我国指控有犯罪行为,我国向加拿大请求将其移交于我国进行审判。 加拿大应请求移交的行为就是引渡。
引渡的法...全部
司法协助,是指不同国家之间,根据自己国家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互惠原则,彼此之间相互协作,为对方代为一定的诉讼行为。
司法协助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代为一定的诉讼行为,如代为送达诉讼文书,代为调查取证等;二是接受外国法院的委托,代为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或者外国仲裁机构的裁决。
引渡(extradition)是指国家根据条约或基于其他理由把在其境内而被别国指控或判定犯罪的人,应该国得请求,移交改过审判或处罚的行为。是国家之间刑事司法协助的一种形式。比如赖昌兴目前身在加拿大境内,但被我国指控有犯罪行为,我国向加拿大请求将其移交于我国进行审判。
加拿大应请求移交的行为就是引渡。
引渡的法律基础是一个主权国家对犯罪的管辖权,包括属地,属人和其他管辖权等。也就 是说,请求引渡的国家,基于国际法上承认的依据,对该名身处他国境内罪犯享有管辖权。
可以引渡的罪行在19世纪以前主要是政治犯,异教徒和逃兵。但由于资产阶级革命得胜利,罪刑法定和民主原则得确立使引渡的对象发生了根本改变。各国变为只引渡普通刑事犯。"政治犯不引渡"原则已经成为国际公认的习惯法则。
我国与泰国,俄罗斯,白俄罗斯,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哈萨克斯坦,蒙古,吉尔吉斯斯坦等一些国家签订了引渡条约,并且参与了很多实际上涉及引渡问题的公约,比如《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消除一切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等等。
我国与外国签订的民商事司法协助协定签署、生效一览表
1、1987年5月4日我国与法国签订《关于民事、商事司法协助协定》,该协定1988年2月8日生效;
2、1987年6月5日我国与波兰签订《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协定》,该协定1988年2月13日生效;
3、1987年11月20日我国与比利时签订《关于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我国政府1988年9月5日批准该协定;
4、1989年8月31日我国与蒙古签订《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条约》,该协定1990年10月29日生效;
5、1991年1月16日我国与罗马尼亚签订《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条约》,该协定1993年1月22日生效;
6、1991年5月20日我国与意大利签订《关于民事司法协助条约》,该协定1995年1月1日生效;
7、1992年5月2日我国与西班牙签订《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条约》;该协定1994年1月1日生效;
8、1992年6月19日我国与俄罗斯签订《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条约》;该协定1993年11月14日生效;
9、1992年9月28日我国与土耳其签订《关于民事、商事和刑事司法协助协定》;该协定1995年10月26日生效;
10、1992年10月31日我国与乌克兰签订《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条约》;该协定1994年1月19日生效;
11、1992年11月24日我国与古巴签订《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条约》;该协定1994年3月26日生效;
12、1993年1月11日我国与白俄罗斯签订《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条约》;该协定1993年11月29日生效;
13、1993年1月14日我国与哈萨克斯坦签订《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条约》;该协定1995年7月11日生效;
14、1993年6月2日我国与保加利亚签订《关于民事司法协助协定》;该协定1995年6月30日生效;
15、1994年3月16日我国与泰国签订《关于民商事司法司法协助和仲裁合作的协定》;该协定1997年7月6日生效;
16、1994年4月21日我国与埃及签订《关于民事、商事和刑事司法协助协定》;该协定1995年5月31日生效;
17、1994年10月17日我国与希腊签订《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协定》;该协定1996年6月29日生效;
18、1995年4月26日我国与塞浦路斯签订《关于民事、商事和刑事司法协助条约》;该协定1996年1月11日生效;
19、1995年10月9日我国与匈牙利签订《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条约》;该协定1997年3月21日生效;
20、1996年4月16日我国与摩洛哥签订《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协定》;该协定1999年11月26日生效;
21、1996年7月4日我国与吉尔吉斯签订《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条约》;该协定1997年9月26日生效;
22、1996年9月16日我国与塔吉克斯坦签订《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条约》;该协定1998年9月2日生效;
23、1997年4月28日我国与新加坡签订《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条约》;该协定1999年6月27日生效;
24、1997年12月11日我国与乌兹别克斯坦签订《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条约》;该协定1998年8月29日生效;
25、1998年10月19日我国与越南签订《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条约》;该协定1999年12月25日生效;
26、1999年1月25日我国与老挝签订《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条约》;该协定2001年12月15日生效;
27、1999年5月4日我国与突尼斯签订《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条约》;该协定2000年7月20日生效;
28、2000年3月20日我国与立陶宛签订《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条约》;我国政府2000年8月25日批准该协定;
29、2001年4月9日我国与阿根廷签订《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条约》
没建交不可能签订条约,基本常识。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