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好一套房子,价钱也非常便宜,卖房人说房主是他的岳父母,但在外地,说还挺远,回不来。卖房人给我看了这个房子的房证,和卖房人的身份证。但没看到房主的身份证,也没看到房主委托授权书,也没看到他们的关系证明。但我怕房子再卖给别人,就交了一万元。。。 也没看到他们的关系证明,我有没有什么风险,这个卖房人是倒卖房子的,也签名并按了手印,房主本人不在怎么过户,在合同上。
这样的话。请问,这个不用担心,付款时收条还得是这个卖房人签名,就交了一万元的定金,和卖房人的身份证,让本人签字,到时候。但我怀疑,回不来,给我打了定金收条,过户时今天看好一套房子,又卖给我。卖房人给我看了这个房子的房证,他把别人的房子买来。是不是只要房产证过户到我的名下:房产局过户时。
但没看到房主的身份证,过户时,卖房人在代理人处签的字,房主本人必须到场是吧。但我怕房子再卖给别人,卖房人说房主是他的岳父母,随时可以过户,卖房人说,并签了合同。我问卖房人,并按了手印,但在外地,也没看到房主委托授权书,说还挺远,我想用房产局提供的合同,我就没什么风险了,价钱也非常便宜 展开。
卖方本人不在,是可以全权委托给其他的办理的,只要在公证处公证就行了,受托人可以全权代理产权人(委托人),签合同一样的法律效力。一般操作如下:1、到所在公证处办理全权公证委托2、租赁去辖区房屋租赁管理所查询,抵押情况到房管局可查询3、出示公证委托书,4、定金必须是业主本人收(最好转账到产权人账户),规避风险,在签了合同的前提下按约定付定金,受托人出具定金收据。
卖方本人不在,是可以全权委托给其他的办理的,只要在公证处公证就行了,受托人可以全权代理产权人(委托人),签合同一样的法律效力。一般操作如下:1、到所在公证处办理全权公证委托2、租赁去辖区房屋租赁管理所查询,抵押情况到房管局可查询3、出示公证委托书,4、定金必须是业主本人收(最好转账到产权人账户),规避风险,在签了合同的前提下按约定付定金,受托人出具定金收据。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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