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3811个问题
12617个问题
85665个问题
1255816个问题
授权委托书是授权B代为办理交易手续的话,你和他不受影响<br/>授权书的意义在于,他可以代替你把房子卖给第三人,他可以代替你行使手续办理程序,作为委托人签字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受保护。也就是B可以签在卖方委托人的位置使合同有效<br/>而你和B做交易,你自己签卖方,B签买方,也就是你自己卖房子给B,你自己签字<br/>那就没有产生实际的委托代理,没有使用委托书的授权<br/>这个合同也是有效的房产交易<br/>所以委托书不影响你们合同的效果<br/>从你和B交易,由于房子不属于你,这委托书也自然失效。<br/>以后B也不可能把自己的房子卖了第三人,却把钱转给你 <br/>希望对你有帮助
没过户,房子从法律上还是他的 如果有一天,房主反悔,想要回房子,你就损失大了,现在的房子增值这么多 所以你现在必须想办法过户 好像可以通过起诉,你起诉你的房主,让他出面帮你过户。 附带条件是一定时期内(比如半年或一年)不出现,他就自动放弃他的权利,然后法庭会把房子判给你 这样从法律上讲,房子就是你的了,过户的事情就很简单了。 我这个想法是来自于以下这个法律事件: 夫妻甲、乙,乙失踪,找不到人但也找不到尸体,所以无法判定是否死亡,所以甲就比较麻烦了,因为他不能定为丧偶,也不能定为离婚(因为离婚必须要夫妻双方当事人都到场),甲无法离婚就无法再婚。这时,甲可以选择继续等乙回家,也可以选择起诉乙离婚。 一旦离婚起诉生效,法律上无论乙生死,离婚都生效。
这个收条是有必要写得周严一些,避免以后卖房人反悔,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建议你让他这样写: 今收到****给付的购买我位于 *****二手房的购房款***万元(全部房款),现将该房屋和房产证移交买方,同时承诺绝不反悔买卖行为,**月**日前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卖方人反悔或者不能按时过户,以欺骗论,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买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注: 1、(全部房款)必须写清,防止对方狡辩买方支付了一部分房款,该房全款为多少多少。 2、卖方人如果是已婚,必须要夫妻两人均在收条上签字,防止未签字的一方以不知道为借口反悔、抵赖。 3、最好要有一份书面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你们所谈的详细内容,当然,合同内容不要有问题。
【法律分析】<br/>针对您的描述,可以从以下方面分析:您和房屋的出卖人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了一项定金合同,定金合同的目的就是在于担保双方诚实地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在您交付了定金之后对方不再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构成违约,对此您可以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或者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定金罚则和违约责任只能选择其一进行适用,所以您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能够获得更多赔偿的方式要求对方赔偿,对方不愿意赔偿的,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对方赔偿,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br/>【行动建议】<br/>该部分对您的问题不适用<br/>【相关法律法规】<br/>《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这个情况,需要先办理继承手续,确权后,由死者合法继承人得到住房产权,再依据你和死者签署的合约,过户住房给你。<br/>因为房主已经死亡,不可能和你签字办理手续。需要先确权,再过户。
如果房子登记人是子女,那就是你和那些子女直接办理过户手续。<br/>如果房子登记人去世,你想买下他的住房,需要他的子女办理完毕继承手续,有了子女姓名房产证,才可以由子女和你办理房产过户手续。<br/>继承得到住房,买卖过户,需要承担住房评估总价减去办理继承时候的花费,这个价格百分之二十的个税。所以,提醒你们协议好,这个个税谁来缴纳。
首先声明卖房子的时候需要买卖双方夫妻同在才可以进行交易。<br/>其次我觉得卖你房子的这个人疑点很多,是不是座没有经过房主同意就卖的呀。这样的房子好像没有法律效益吧
不可以,正在司法拍卖的房子就涉及了所有权的问题,进入司法程序后,房主的所有权已经没有了,所以该套房屋不能买卖了
卖方本人不在,是可以全权委托给其他的办理的,只要在公证处公证就行了,受托人可以全权代理产权人(委托人),签合同一样的法律效力。<br/>一般操作如下:<br/>1、到所在公证处办理全权公证委托<br/>2、租赁去辖区房屋租赁管理所查询,抵押情况到房管局可查询<br/>3、出示公证委托书,<br/>4、定金必须是业主本人收(最好转账到产权人账户),规避风险,在签了合同的前提下按约定付定金,受托人出具定金收据。
过户的时候都有双方签字确认的,不要担心,去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大厅档案室查询当年过户的档案即可,上面应该有房东签字及手印。
一般情况下这不属于买方违约!
不行啊 要不你叫欠你钱的人给你做一个委托公正 再把房子过户给你爱人就可以了 要不叫你的朋友做赠于啊
先要进行房产继承,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也就是说,对于子女或家属要办理继承房产的话,必须要有公证处办理的公证书。继承权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法定继承权,遗嘱继承权和协议继承权等国家法律所承认的继承权, 对继承死者生前私有财产者进行身份确定, 材料核实等一系列工作后所出具的公证书。继承权公证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有无遗嘱分为依遗嘱继承、依法定顺序继承。根据中国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继承。也就是说,对于子女或家属要办理继承房产的话,必须要有公证处办理的公证书。
有点靠不住。还是应该房东签收据为妥。
其实这个难说 看你签署协议的时间和纳入拆迁的时间先后 <br/>一、主要是看你买房的时候有没纳入拆迁的红线 没纳入 那你可以继续做过房产证书 <br/> <br/>二、如果纳入了 估计就不行的 但是你可以起诉他们诈骗 <br/> <br/>希望能够帮到你
这些手续在交易过程中师容易忽略的,但是也非常必要,你的事情师存在隐患,如果卖方心存不轨,后果相当麻烦,1,交接钱款时是否有第三方在场,作为见证方寻找。2.在下次银行贷款时补签收条,(不留意间提出)例如:今收到某某购房钱款总计多少,所有收条以此为准,就可以了。祝你好运
有效,可认定收款事实。但要说清楚具体时间。
您好!因为定金是具有担保性质的,所以你完全可以要求房主返回你双倍的定金。
1如果想过户,原则上必须找到房主,并和房主一起去办理过户,这样才能算你真正取得产权<br/>2如果找不到,那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去法院诉讼,要求房主履行过户义务.提供不了房主地址的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br/>3如果房主去世,那他的继承人取得房产过户后,你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只能依据违约责任要求对方继承人赔偿,房子是要不回了
这种情况属于对方违约情况,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房主过户。
很简单,首先要求现在的房主和原房主去公证处办理一个委托出售手续,由原房主委托现房主全权办理该房的合同签订,过户,收房款等事宜(公证时原房主的爱人或共有人也要到场)。然后如果现房主还有房款没有给原房主的话可以写个欠条,约定在过户完毕或下款后由现房主还原房主。然后你就可以安心的和现房主签合同办手续了。当然,现房主签的字得是原房主和现房主两个人得名字。
恩你拿着这些法律文件去法院申请协助执行就可以过户了
如果房主说没收过的话,起诉你你就拿收条要求法院追加第三人进入诉讼。可以有效的,有身份证信息、有收款人签字。
定金只写收条是无所谓的,能否追回还需要明确几个问题:1、你们是不是签署了房屋买卖协议(合同);2、此房屋交易不能继续进行,是你自己不想买还是卖方不卖,如果是你自己不想买,也就是你背约的话,定金是不能退回的(想退回就得办法),反之就好说。
你现在没有产权证吗?如果没有产权证也不算是你的房子啊,要是产权证上以有你的名字了,你还担心什么
加载中...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