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2016-04-13 11:26:33
1997年12月广西北海会议上通过的建议:①无动脉粥样硬化疾病,也无冠心病危险因子者:TC<5。72mmol/L(220mg/dl),TG<1。70mm〇l/L(150mg/dl),LDL-C<3。 64mmol/L(140mg/dl);②无动脉粥样硬化疾病,但有冠心病危险因子者:TC<5。 20mmo...[展开]
1997年12月广西北海会议上通过的建议:①无动脉粥样硬化疾病,也无冠心病危险因子者:TC<5。72mmol/L(220mg/dl),TG<1。70mm〇l/L(150mg/dl),LDL-C<3。
64mmol/L(140mg/dl);②无动脉粥样硬化疾病,但有冠心病危险因子者:TC<5。 20mmol/L(200mg/dl),TG<1。70mmol/L(150mg/dl),LDL-C<3。
12mmol/L(120mg/dl);③有动脉粥样硬化疾病者:TC<4。68mmol/L(180mg/dl),TG<1。70mmol/L(150mg/dl),LDL-C<2。
60mmol/L(100mg/dl)。在高脂血症的治疗进程中应进行必要的监测。饮食与非调脂药物治疗后3〜6个月复查血脂水平,如能达到要求即继续治疗,但仍每6个月至1年复查一次,如持续达到要求,每年复查一次。
药物治疗开始后6周复查,如能达到要求,逐步改为6〜12个月复查一次;如开始治疗3〜6个月复查血脂仍未达到要求,则调整剂量或药物种类3~6个月后再复查,达到要求后延长为每6〜12个月复查一次,未达到要求者则考虑再调整用药或联合用药种类。
在药物治疗时,必须监测不良反应,包括肝、肾功能,血常规及必要时测定肌酶。老年人:高脂血症使老年人中发生冠心病事件的可能性仍存在,成年人中的防治原则可用于老年人,但药物使用应注意剂量及副作用,降脂不宜过剧过急。
妇女:绝经期前妇女除非有严重危险因素,一般冠心病发病率低,故可用非药物方法防治;有严重危险因素及高脂血症者方考虑药物防治。 绝经期后妇女高脂血症发生机会增多,冠心病危险性也增高,故应积极治疗。
除上述药物外,雌激素替代疗法对降低血脂也有效。[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