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补、换领机动车号牌在网上应该
办理条件
本市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因号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需补、换领机动车号牌的,可申请网上办证。
电话或网上申请补、换领机动车号牌的,不再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车管所收到办证材料后四个工作日内委托邮政快递将正式号牌送达申请人指定地点。
下列情形的,不予受理电话或网上办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名称、身份证明名称或号码发生变更的。
(二)已注销或者破产的企业,已撤消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三)外籍号牌(黑牌)客车。
(四)悬挂小型车号牌的中型普通客车。
(五)部队改挂的机动车。
(六)郊区轻便摩托车(指除号牌头为沪A以外的其他轻便摩托车)。
(七)领馆号牌机动车。
(八)...全部
办理条件
本市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因号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需补、换领机动车号牌的,可申请网上办证。
电话或网上申请补、换领机动车号牌的,不再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车管所收到办证材料后四个工作日内委托邮政快递将正式号牌送达申请人指定地点。
下列情形的,不予受理电话或网上办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名称、身份证明名称或号码发生变更的。
(二)已注销或者破产的企业,已撤消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三)外籍号牌(黑牌)客车。
(四)悬挂小型车号牌的中型普通客车。
(五)部队改挂的机动车。
(六)郊区轻便摩托车(指除号牌头为沪A以外的其他轻便摩托车)。
(七)领馆号牌机动车。
(八)使用性质为警车、工程救险车、消防车、救护车、公路客运、公交客运、旅游客运、出租客运、租赁、教练的各类机动车。
准备材料
(一)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委托书》需加盖公章,并写明被委托人。
(三)《机动车牌证申请表》私人需本人签字,单位需被委托人签字。
(四)号牌损坏的或者未灭失、丢失的部分必须被收回。
有关说明(身份证明):(以下所有证明、凭证都必须在有效期内;请使用A4规格的复印纸复印;请在复印件上写明“仅供补/换号牌使用”并签名)
(一)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1、《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含代码证IC卡);2、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3、单位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属于单位的内设机构,可以使用上级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作为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该单位应出具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内设机构的证明。
(二)本市居民:《居民身份证》(已领二代身份证的提供二代身份证,并请正反面复印)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三)暂住在本市的内地居民:1、《居民身份证》(已领二代身份证的提供二代身份证,并请正反面复印)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2、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包括本市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证》)。
(四)军人(含武警):1、《居民身份证》(已领二代身份证的提供二代身份证,并请正反面复印)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前:1、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2、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证明。
(五)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居民身份证》;3、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港、澳、华侨暂住证》)。
(六)台湾地区居民:1、有效期六个月以上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2、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即“居留签注”;3、“居留签注”上未注明居住地址的,还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临时住宿登记表》)。
(七)华侨: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2、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港、澳、华侨暂住证》)。
(八)外国人:1、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2、居(停)留期为六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3、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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