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我是湖南农村户口,没工作。老公
怀孕5个月以后至分娩前,单位经办人持医保手册、生育证到政务公开大厅医疗保险中心生育登记审核窗口登记,并指定一家定点医院。参保职工需异地生育的,产前由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到政务公开大厅医疗保险中心生育登记审核窗口登记和备案。
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参保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期限为分娩后6个月内)提供享受待遇人员的以下资料到政务公开大厅医疗保险中心生育登记审核窗口,并填写《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
(1)医保手册;(2)生育证;(3)婴儿出生证;(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5)夫妻双方身份证;(6)结婚证;(7)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加盖医院章);(8)诊断证明书;(9...全部
怀孕5个月以后至分娩前,单位经办人持医保手册、生育证到政务公开大厅医疗保险中心生育登记审核窗口登记,并指定一家定点医院。参保职工需异地生育的,产前由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到政务公开大厅医疗保险中心生育登记审核窗口登记和备案。
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参保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期限为分娩后6个月内)提供享受待遇人员的以下资料到政务公开大厅医疗保险中心生育登记审核窗口,并填写《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
(1)医保手册;(2)生育证;(3)婴儿出生证;(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5)夫妻双方身份证;(6)结婚证;(7)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加盖医院章);(8)诊断证明书;(9)住院费用明细发票;(10)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无经济收入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村或社区委员会出具)。
《长沙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长政发[2004]25号)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男职工无固定收入的配偶生育第一胎,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标准为本统筹地区规定的分娩医疗费用支付标准的50%,一次性生育补助金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具体见《关于调整部分生育保险待遇的通知》(长劳社发[2007]42号)。
《长沙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长政发[2007]18号)
一、用人单位新增参保人员,从缴费的下月起,连续缴费10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三、参保职工持《再生育证》,男职工系初育并单方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其配偶无经济收入的,可按规定享受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关于进一步规范生育保险工作流程的通知》(长医险[2007]10号)
一、参保职工怀孕5个月以后至分娩前,由用人单位专干带《医疗保险手册》和《生育证》到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生育保险科审核登记。
其产前检查费和生育住院费用,由本人直接与定点医院结算。参保职工终止妊娠、上环、取环或做其他计生门诊手术,由本人带《医疗保险手册》(终止妊娠还需带〈结婚证〉)到定点医院就诊并结算医疗费。
二、参保职工因探亲期间、驻外地工作需在外地分娩,或因急产未能赴本人选定的医院分娩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报生育保险科备案后方可同意报销费用。
其他未在定点医院就诊或在定点医院就诊而未在定点医院结算的医疗费用,由参保职工本人承担。
三、用人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为参保职工办理生育津贴和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生育津贴的申领期限为参保女职工产假期满后3个月之内,即最长申领期限为分娩后8个半月。
参保男职工的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最长申领期限为分娩后6个月。逾期申报的,经办机构不予受理。其相关责任和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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