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新房的契税问题我于2006年2月10日左右在重庆买了一套商品房,161.9平方,当时的明细单上注明契税为3823元,我已经交清.但今天,我的家人去拿钥匙的时候,房产公司的人说,国家有文件,从2006年1月1日起,凡购买大户型(144平方以上)的,契税由原来的百分之1点五上升到百分之三.所以,需要我们再补交3823元.文件是份复印件,发出的日期是1月16日.问题是在我们看房及付款时,没有人提到这个问题.因为我不在国内,这一年中我的家人多次打电话询问房屋进度,但一直到昨天,都没有人提到此事.售楼小姐解释说他们也是在今年六月才看到文件,说什么一会说以合同为准,一会说以房产证为准,他们也拿不准,所以没有通知购房者.等到拿钥匙的时候才通知.我们的房产证还没有下来.再说,文件后签署的日期是2006年1月16号,我签合同是2月12号.我现在不在国内,我不知道这个新规定是怎样的,我应不应该交这笔钱.我母亲认为他们在欺骗.她不愿意接房,如果我们以此为理由,不接房,可以吗?那我们所交的钱,他们是不是原银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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