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不动产的专用发票能否抵扣进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 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第二十四条第(一) 款的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简易计税 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 其中涉及的 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 赁,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 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 让无形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除外...全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 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第二十四条第(一) 款的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简易计税 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
其中涉及的 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 赁,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 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 让无形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除外)、销 售不动产以及不动产在建工程。
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项目以外的 营业税应税劳务。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 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靖、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 工程。
根据上述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应税服务取得的增 值税专用发票,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 抵扣。特别提示:营改增后,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涉及的进项税额是否能 在销项税额中抵扣?从理论上来说,应该抵扣,只有实现了抵扣,才真 正实现了对增值征税。
从税制改革的角度来看,建筑业、房地产行业营 改增的意义才更大一些。但将来还要看政府想不想、有没有能力让利 于民。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