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白色污染?和什么是噪声污染
本报讯(记者黄影霞、实习生毛锦伟、通讯员袁效安)广州市塑料垃圾10年来增长35倍,每天的垃圾中有1/4是塑料垃圾,达到1323 吨,而10年前塑料垃圾每天只有38吨。广州市环卫部门呼吁,要从源头控制塑料垃圾的产生,以及加快开发利用。
塑料垃圾中,一次性塑料袋、塑料饭盒占60%。塑料垃圾增长最明显的是闹市区和消费水平较高的生活区。
据介绍,目前每天只有不到400吨的塑料垃圾流入回收再利用市场,而近900吨的塑料垃圾都被填埋处理。 这些垃圾大部分是很难降解的,填埋不仅占用土地资源,而且一般需100多年才能降解。导致了垃圾填埋场封场速度加快,同时也给封场后的绿化和开发利用带来困难。...全部
本报讯(记者黄影霞、实习生毛锦伟、通讯员袁效安)广州市塑料垃圾10年来增长35倍,每天的垃圾中有1/4是塑料垃圾,达到1323 吨,而10年前塑料垃圾每天只有38吨。广州市环卫部门呼吁,要从源头控制塑料垃圾的产生,以及加快开发利用。
塑料垃圾中,一次性塑料袋、塑料饭盒占60%。塑料垃圾增长最明显的是闹市区和消费水平较高的生活区。
据介绍,目前每天只有不到400吨的塑料垃圾流入回收再利用市场,而近900吨的塑料垃圾都被填埋处理。
这些垃圾大部分是很难降解的,填埋不仅占用土地资源,而且一般需100多年才能降解。导致了垃圾填埋场封场速度加快,同时也给封场后的绿化和开发利用带来困难。
对于塑料垃圾猛增的现状,环卫部门提倡市民尽量减少使用塑料垃圾的机会,比如重新恢复提菜篮子买菜的习惯等,限制垃圾量的增长。
同时要加强垃圾的回收利用:塑料垃圾含热值高,将来可以焚烧垃圾来发电;另外,目前每天送往广州市资源回收中心的塑料垃圾不足5吨,回收中心希望有塑料垃圾尽量送到中心进行分拣回收,市民们不能自行焚烧塑料垃圾。
回收中心还决定开展垃圾置换活动,送垃圾到回收中心可换取日用品和办公用品。
“白色污染”的现状及防治对策
中国环境报(1997。10。16)
大量的废旧农用薄膜、包装用塑料膜、塑料袋和一次性塑料餐具(以下统称为塑料包装物)在使用后被抛弃在环境中,给景观和生态环境带来很大破坏。
由于废旧塑料包装物大多呈白色,因此造成的环境污染被称为“白色污染”。
一、“白色污染”的现状及其危害
塑料制品作为一种新型材料,具有质轻、防水、耐用、生产技术成熟、成本低的优点,在全世界被广泛应用且呈逐年增长趋势。
塑料包装材料在世界市场中的增长率高于其它包装材料,1990-1995年塑料包装材料的年平均增长率为8。9%。
我国是世界上十大塑料制品生产和消费国之一。1995年,我国塑料产量为519万吨,进日塑料近600万吨,当年全国塑料消费总量约1100万吨,其中包装用塑料达211万吨。
包装用塑料的大部分以废旧薄膜、塑料袋和泡沫塑料餐具的形式,被丢弃在环境中。这些废旧塑料包装物散落在市区、风景旅游区、水体、道路两侧,不仅影响景观,造成“视觉污染”,而且因其难以降解对生态环境造成潜在危害。
据调查,北京市生活垃圾的3%为废旧塑料包装物,每年总量约为14万吨;上海市生活垃圾的7%为废旧塑料包装物,每年总量约为19万吨。天津市每年废旧塑料包装物也超过10万吨。北京市每年废弃在环境中的塑料袋约23亿个,一次性塑料餐具约2。
2亿个,废农膜约675万平方米。人们对此戏称为“城郊一片白茫茫”。
“白色污染”,的主要危害在于“视觉污染”,和“潜在危害”:
1、“视觉污染”。在城市、旅游区、水体和道路旁散落的废旧塑料包装物给人们的视觉带来不良刺激,影响城市、风景点的整体美感,破坏市容、景观,由此造成”视觉污染“。
2、“潜在危害”。废旧塑料包装物进入环境后,由于其很难降解,造成长期的、深层次的生态环境问题。首先,废旧塑料包装物混在土壤中,影响农作物吸收养分和水分,将导致农作物减产;第二,抛弃在陆地或水体中的废旧塑料包装物,被动物当作食物吞入,导致动物死亡(在动物园、牧区和海洋中,此类情况已屡见不鲜);第三,混入生活垃圾中的废旧塑料包装物很难处理:填埋处理将会长期占用土地,混有塑料的生活垃圾不适用于堆肥处理,分拣出来的废塑料也因无法保证质量而很难回收利用。
目前,人们反映强烈的主要是“视觉污染”问题,而对于废旧塑料包装物长期的、深层次的“潜在危害”,大多数人还缺乏认识。
二、国内外防治“白色污染”的一般做法
1、国外防治”白色污染“的有关情况
早在1985年,美国入均消费塑料包装物就已达23。
4公斤,日本为20。1公斤,欧洲为15公斤。进入九十年代,发达国家人均消费塑料包装物的数量更多(我国1995年人均消费塑料包装物和其它塑料制品为13。12公斤)。从消费量来看,似乎发达国家的“白色污染”应该很严重,实则不然。
究其原因,一是发达国家很早就严抓市容管理,很少有人随手乱扔废旧塑料包装物,基本消除了“视觉污染”。二是发达国家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较高。以美国为例,80年代以前,处置废塑料主要方式是填埋,后来发现塑料长期不降解,九十年代以后,他们转而走回收利用的路子。
现在已建立起了一套严密的分类回收系统,大部分废旧塑料包装物被回收利用,少部分转化为能源或以其它方式无害化处置,也基本消除了废旧塑料包装物的潜在危害。
美国制定了《资源保护与回收法》,对固体废物管理、资源回收、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技术研究、系统建设及运行、发展规划等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加利福尼亚、缅因、纽约等10个州先后出台了包装用品的回收押金制度。日本在《再生资源法》、《节能与再生资源支援法》、《包装容器再生利用法》等法律中列专门条款,以促进制造商简化包装,并明确制造者,销售者和消费者各自的回收利用义务。
德国在《循环经济法》中明确规定,谁制造、销售、消费包装物品,谁就有避免产生、回收利用和处置废物的义务。德国的《包装条例》将回收、利用、处置废旧包装材料的义务与生产、销售、消费该商品的权利挂钩,把回收、利用、处置的义务分解落实到商品及其包装材料的整个生命周期的各个细微环节,因而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实效性。
2、我国防治”白色污染“的方法及其利弊分析
目前我国开始从行政和技术两个方面采取措施,防治“白色污染”。
在行政方面,一是加强管理。例如,社会上较为关注的铁路两侧的”白色污染“问题,通过加强管逗已取得显著改观。
铁路部门从1994年下半年开始,在沿线分区划段包干。部分旅客列车采用袋装垃圾,禁止旅客向窗外抛弃废物。乘务员也不象以前那样,将车箱垃圾直接扫出窗外,而是将垃圾袋卸在车站,由车站集中处理。目前,采用袋装垃圾的列车越来越多,随意向车外扔垃圾的现象越来越少。
已有2。9万公里的线路两侧基本消除了“白色污染”。实践证明,加强管理是防治“白色污染”的有效手段。
第二,禁止使用一次性难降解的塑料包装物。杭州是我国最早禁止使用一次性泡沫快餐具的城市。
杭州市于1995年9月15日由市容环卫局、工商局、卫生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禁止使用泡沫塑制快餐盒的通告》,将此通告在《杭州日报》上连续刊登三天。管理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一些个体流动商贩仍在出售泡沫塑料餐具。
最近,杭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杭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条例》第35条规定:禁止销售、使用泡沫塑料制作的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违者可处500~5000元罚款。该《条例》将于1997年9月15日起实施。
武汉、哈尔滨、福州、广州、厦门、宁波、汕头等城市也颁布了有关政策、法规,禁止本地使用一次性泡沫塑料餐具,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白色污染”的危害。但从实践的结果来看,单靠禁止是很难彻底解决“白色污染”问题的,上述颁布禁令的城市都要求用纸制品或可降解塑料制品代替原来的难降解的泡沫塑料制品。
但是替代品在价格和品质上均无法与普通塑料制品竞争。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仅靠行政命令,不考虑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操作起来是很困难的。
第三,强制回收利用。清洁的废旧塑料包装物可以重复使用,或重新用于造粒、炼油、制漆、作建筑材料等。
回收利用符合固体废物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通用原则。回收利用不仅可以避免“视觉污染”,而且可以解决“潜在危害”,缓解资源压力,减轻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负荷,节约土地,并可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
这是一个标本兼治的好办法。但回收利用应该在废旧塑料包装物进入垃圾之前。从垃圾场里重新分拣废旧塑料包装物,不仅费时费力,而且废塑料的利用价值也很低。因分拣出来的废塑料制品太脏,也难以按材质分类,质量无法保障。
北京市环保局在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了“回收利用为主,替代为辅,区别对待,综合防治”的技术路线。1997年6月1日,北京市环保局与市工商局联合发出了《关于对废弃的一次性塑制餐盒必须回收利用的通告》,要求在北京市生产、经销一次性塑质餐具(包括托盘、碗、杯等)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负责回收利用废弃餐具,也可以委托其他单位回收利用。
《通知》还规定1998年的回收率必须达到30%,1999年达到50%,2000年达到60%。《通告》发布后,生产、经销单位和个人立即到当地环保部门申报登记,提出自己的回收利用计划和具体保证措施。
这是北京市解决“白色污染”的一个突破口。在取得实效后,将逐步增加强制回收利用的废塑料制品的种类和比例,最终消除“白色污染”。天津市环保局完成了《天津市防治“白色污染”工程可行性调研报告》,提出了一整套防治方案,确定通过回收再利用达到节约资源、消除污染的目的。
目前正在制定“回收利用计划书”、“试点工作运行图”、“试点工作进度大纲”,并在筹备成立“天津市‘白色污染’防治产业协会”。
在技术方面,一是采取以纸代塑。纸的主要成份是天然植物纤维素,废弃后容易被土壤中的微生物分解,因此可以解决前面所说的“潜在危害”,但也会带来新的环境问题:首先造纸需要大量的木材,而我国的森林资源并不富裕;其次造纸过程中会带来水污染。
另外,在性能、成本等方面,纸制品尚不能与塑料制品抗衡。目前,我国也有以甘蔗杆、稻草为原料生产一次性餐具的做法,但尚处于试验阶段。
二是采用可降解塑料。在塑料包装制品的生产过程中加入一定量的添加剂(如淀粉、改性淀粉或其它纤维素、光敏剂、生物降解剂等),使塑料包装物的稳定性下降,较容易在自然环境中降解。
目前,北京地区已有19家研制或生产可降解塑料的单位。试验表明,大多数可降解塑料在一般环境中暴露3个月后开始变薄、失重、强度下降,逐渐裂成碎片。如果这些碎片被埋在垃圾或土壤里,则降解效果不明显。
使用可降解塑料有四个不足:一是多消耗粮食;二是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仍不能完全消除“视觉污染”;三是由于技术方面的原因,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不能彻底解决对环境的“潜在危害”;四是可降解塑料由于含有特殊的添加剂而难以回收利用。
三、我国在治“白色污染”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国在防治“白色污染”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没有全国性的专门法规
防治“白色污染”不能光靠企业或个人的自觉性,应有强制性措施,约束公民和餐饮、交通等行业的工作人员的行为。
如,要求企业或个人对自己生产、经营、消费活动中产生的废旧塑料包装物进行回收利用;对随意抛弃、堆放废旧塑料包装物的行为进行处罚等。但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制定这方面的全国性法规。
2、缺少相关的经济政策
要调动废旧塑料包装物的回收、加工、利用企业的积极性,需要给予这些企业以优惠政策。
现有的综合利用优惠政策尚不足以使废旧塑料包装物回收利用行业形成良性的市场机制。为了不增加政府负担,同时体现“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应要求产生废物者自行回收利用,不能自行回收利用的企业或个人要交纳回收处理费,用于对回收利用者的补偿。
这种做法在国外已较为普遍,我国,目前还没有这类经济政策。
3、管理工作跟不上
城市、风景旅游区、交通干线、水域的“白色污染”主要是管理不力造成的。餐饮、商业、铁路、水运部门对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废旧塑料包装物没有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听任顾客直接扔在地上或水中,甚至一些工作人员对已收集起来的废物又抛弃到车窗外或水中。
城市街道和旅游区的配套设施还不健全,商场、饭店、公园等繁华地段的垃圾箱密度太低,还没有设置分类垃圾箱。市容环卫部门虽有规定禁止乱扔废物,但执法、检查的人员少,有法不依、有禁不止的现象较为普遍。
4,管理思想不统一。
我国相当多的地区对“白色污染”的危害性认识不足,防治“白色污染”问题还未提上议事日程。有的地方主张以纸代塑或使用可降解塑料来解决“白色污染”,有的地区则主张靠回收利用来解决问题,管理思想还不统一。
5、人们的环境意识还靠进一步提高
城市居民的环保观念虽比前几年有所提高,开始关注环境问题,但还没有落实到自身的行动上,随手抛弃废物,乱倒、乱堆废旧塑料包装物的行为随处可见。新闻媒介对“白色污染”的报导大多集中在以纸代塑和采用可降解塑料等技术方面,缺少对居民日常行为的引导教育。
塑料包装物的生产、经营单位和消费者没有责任感,既没有履行义务的内在动力,也没有回收、利用、处置废旧塑料包装物的外部压力。
四、防治“白色污染”的对策建议
总结国内外防治“白色污染”的实践经验,结合目前“白色污染”现状及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国防治“白色污染”应遵循“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以强化管理为核心,以回收利用为主要手段,以替代产品为补充措施”的原则。
防治“白色污染”,首先要解决“视觉污染”问题,使市容、景观有明显改善。这主要是靠宣传教育,引导市民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同时要依法强化管理,促使企业和个入对自己产生的废旧塑料包装物妥善收集、处理。
防治“白色污染”,更重要的是解决废旧塑料包装物对生态环境长期的、深层次的危害。这主要是通过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回收利用的法规和经济政策,对废旧塑料包装物实施全面回收利用;防治“白色污染”,还应加强研究开发符合实际的替代(绿色)包装用品。
现就加速我国防治“白色污染”的进程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防治“白色污染”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行业的共同努力,需要全社会和全体公民的积极参与。要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人们对“白色污染”危害的认识,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教育人们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愤。
在自身严格遵守环保法规的同时,积极制止身边的不良行为。
2、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管理。按照“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以强化管理为核心,以回收利用为主要手段,以替代产品为补充措施”的防治原则,一是加强对“白色污染”危害性的宣传,引导和教育市民自觉防治“白色污染”;二是对大量产生废旧塑料包装物的行业(如铁路、水运、民航、旅游、饭店、餐饮、零售等),要通过强化管理,改变无人负责、无序堆放、随意抛弃的现象;三是采取强制措施,从回收集中产生的废旧塑料包装物(如一次性泡沫餐盒)入手,逐步提高废旧塑料包装物回收利用率;四是加强替代包装产品的开发、研究,努力减少废旧塑料包装物的产生量等。
3,尽快制定颁布国家防治“白色污染”的有关法规,明确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回收利用废旧塑料包装物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应对塑料包装物的生产、经营、消费等各个环节,分别制定具体的控制措施和引导政策,控制不易回收利用的废旧塑料包装物的产生量,鼓励提高废旧塑料包装物的回收利用率。
4、制定适当的经济政策,建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除“白色污染”的良性运作机制。运用经济手段,鼓励和促进废旧塑料包装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防治“白色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噪声污染
科技的发展,时代的进步给人们带来了巨大的物质财富,但同时也给人类自身带来了诸多的烦恼,噪声就是其中之一。
声音是我们生活中交流信息不可缺少的东西,它来源于发声体的振动,没有规律运动产生的声音都是噪声,但从环境角度讲,凡是使人烦恼、讨厌、不需要的声音都是噪声。
现代社会,噪声的来源多种多样,主要是由交通运输、工业生产、建筑工地、娱乐场所及家用电器引起。
就我国环境监测所得的数据统计,目前我国有35%的职工在噪声污染的条件下工作,40%左右的城市居民生活在噪声污染的环境中。
由于我国经济建设和城市发展都将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可以预见环境噪声污染加剧的趋势依然存在,尽管国家制定和颁布了有关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和标准,但法律还得靠人自觉的去执行。因此,有必要对学生进行环保教育,树立和培养我国21世纪一代新人所应有的环境意识、环境道德观和环境行为和准则,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
因此,我们选择了这样一个课题,旨在通过调查、分析,使我们中学生对噪声污染有点感性的认识。在老师的指导下,设计了调查问卷,通过上门入户调查,个别访谈以及对调查结果的分析来了解城乡噪声污染的差别及人们对噪声污染知识的了解等,并提出一些建议。
调查结果如下:
在调查工作展开前,我们精心设计了调查问卷、访谈提纲,为方便调查对象的填写,调查问卷的多项内容尽可能以选择题的形式出现。调查问卷和访谈内容共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被调查人对噪声污染程度的了解,第二部分是对噪声的认识及噪声来源的了解,第三部分是了解噪声对健康的影响。
下面是对回收问卷按不同年龄分段等进行统计与分析
地区
农村
城市
年龄/岁
人数
男
女
人数
男
女
15~25
8
3
5
15
5
10
25~35
6
2
4
10
8
2
35~45
15
10
5
8
3
5
45~55
11
8
3
6
4
2
55以上
4
1
2
5
3
2
合计
44
24(54。
5%)
20(45。5%)
44
23(52。2%)
21(47。8%)
1. 噪声的污染程度
调查结果与分析:
选项
很严重
比较严重
不太严重
一点也不严重
农村
1%
5%
86%
8%
城市
15%
30%
55%
2%
由上表的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农村的噪声污染程度相比城市而言还是比较轻的。
城市人口密集、工厂较多及交通量大等是噪声污染高于农村的主要原因。
2. 噪声来源
调查结果与分析:
选项
聚集的人群
工厂工地
交通运输
歌舞厅
家电
农村
64%
13%
21%
0%
2%
城市
30%
33%
32%
2%
3%
以上回答可以说明农村的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聚集的人群,而城市噪声污染主要来源是工厂工地和交通运输。
3. 噪声对居民健康的影响
调查结果与分析:
选项
很严重
比较严重
不太严重
根本不严重
农村
11%
13%
68%
8%
城市
16%
39%
39%
6%
上述回答可以看出噪声对农村居民的健康影响较城市居民轻。
虽然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对噪声污染的反应程度有所不同,但也存在着很多的相似之处,如
(1) 都认为噪声是一种令人不愉快的声音
(2) 都认为有必要防治噪声污染
(3) 都对有关噪声污染的防治及有关法规知识比较薄弱
(4) 普遍不满足于现在的生活环境
(5) 都认为噪声对人的身体有害,对心理、情绪造成不良的影响,降低工作效率等
结论和建议
从以上调查可以看出,城乡噪声污染的程度、来源,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以及环保宣传的力度都存在着明显的差异;随着经济的发展,噪声问题日益严重,它危害人们生活的环境,对人的健康及日常生活、工作和生产活动均产生不利影响,防治和减小噪声污染成了人们的迫切需要。
建议如下
(1) 密闭声源,在声源处建造隔声墙,防止噪声直接向外传播。
(2) 加强绿化,在繁杂的公路两旁植树造林,形成屏障,保护附近的居民。
(3) 给居民住宅添置隔音设施。
(4) 把住宅搬迁至安静的市郊或乡村或搬迁到人口偏僻处。
另处,必须加强环保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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