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元时期的官员腰带问题请问
"只重衣衫不重人"这句话,一般被解释为一种浅薄的社交态度,但有时却是工作需要。比如,凡治安交警、工商税务等部门官员在行使公务职权时,必须穿戴制服佩饰,便是通常情况下的基本要求。其实,此现象亦是古已有之的生活常识。 清朝建国之初,凡牧令坐堂或官吏下乡,都穿明代官吏制服,"盖不如是,则人民不能知其为官,抗不服从耳"(《清稗类钞·服饰》),后来等大家熟悉了本朝的官吏制服,才逐渐改过来。《水浒传》中的李逵以鲁莽出名,但是在寿张县衙冒充知县时,也知道要"取出幞巾,插上展角,将来戴了,把绿袍公服穿上,把角带系了,再寻皂靴,拿着槐简,走出厅前"(第74回),一应行头,样样不少。 可见粗中有细,这个着...全部
"只重衣衫不重人"这句话,一般被解释为一种浅薄的社交态度,但有时却是工作需要。比如,凡治安交警、工商税务等部门官员在行使公务职权时,必须穿戴制服佩饰,便是通常情况下的基本要求。其实,此现象亦是古已有之的生活常识。
清朝建国之初,凡牧令坐堂或官吏下乡,都穿明代官吏制服,"盖不如是,则人民不能知其为官,抗不服从耳"(《清稗类钞·服饰》),后来等大家熟悉了本朝的官吏制服,才逐渐改过来。《水浒传》中的李逵以鲁莽出名,但是在寿张县衙冒充知县时,也知道要"取出幞巾,插上展角,将来戴了,把绿袍公服穿上,把角带系了,再寻皂靴,拿着槐简,走出厅前"(第74回),一应行头,样样不少。
可见粗中有细,这个着装上岗的规矩还是懂的。
李逵穿戴的绿袍"公服",就是古代的公务员制服。但公服是统称,因其具体形制、用途及时代上的区别,尚有其它多种叫法。以唐代为例。据《唐会要》卷三一载,官员制服有朝服、公服、常服等多种名目。
朝服亦名具服,相当于现代的礼服,在参加祭祀、宴享、朝贺、拜表等重要典礼时穿着。在士人笔下,朝服也常成为官员制服的代称,使人误以为朝服就是出席朝会时的服饰,其实这里面是有区别的。
因为朝服是出席典礼时的穿戴,照例要有许多光灿夺目的装饰,以示隆重。
就像我们在影视中常看见现代军人在着军礼服出席典礼时,除领章肩章等军衔标识一应齐全外,还有绶带胸章等许多漂亮的饰物,非精通此道的,连名目也报不出。古代官员的朝服,也有这些玩意,统称"法物",所以有的朝代也把朝服称作"法服"。
《东京梦华录》述北宋冬至大典:皇帝车驾宿大庆殿,"宰执百官皆服法服",就是指大家都穿上了饰有法物的朝服。这种礼仪性的法物,一般多是有关部门保管,到时候借给大家装饰一下,所有权不属个人。
官员在典礼以外其它公务场合的着装,叫公服,亦名从省服或品服,这就是正规制服了。
《水浒传》第90回述招安授官以后的"宋江、卢俊义,俱各公服,都在待漏院伺候早朝,随班行礼",说明参加朝会应着公服,而不是朝服。唐宋时代,公服等级主要由服装的颜色区分,三品以上服紫,五品以上服绯,七品以上服绿,九品以上服青,比北魏时色分五等少了一等。
唐高宗时,有人提出八九品的深青色官服很容易同三品以上的紫色官服混淆,遂改八九品服碧。唐德宗时,张建封任徐泗濠节度使,幕下有个佐官于良史,每自吟曰:"出身三十年,发白衣仍碧。日暮依朱门,从未染袍赤。
"张建封一了解,才知此人进士及第已三十年,但官运一直不佳,闻之感慨,便上奏朝廷,请求为于良史晋阶(《唐语林》)。因知唐时士人及第即获得仕宦资格后,就可着碧色公服了。
于良史诗中的"染袍赤",就是四五品官员的服绯,即大红色。
相传唐代名相颜真卿原任醴泉尉,因唐玄宗要亲自主持科举考试(制科),欲去报考,先向一个善于看相的尼姑询问前程。尼姑说:"颜郎事必成。自后一两月必朝拜。"颜真卿又问:"官运到头,能到五品吗?"尼姑笑答:"颜郎所望,何其卑耶?"颜说:"得五品官便可着绯衣,带银鱼,儿子得补斋郎,我的愿望已满足了。
"尼姑指着座上一块紫色的餐巾说:"颜郎衫色如此……"果然,考试结果,颜真卿名列高等,授长安尉,不数月迁监察御史,其后仕途一帆风顺,公服颜色由碧而绿,再染为赤,直到官居二品,穿上紫衫(《戎幕闲谈》)。
古诗中常有"满朝朱紫贵"一类的句子,对照于良史和颜真卿这两个故事可知,凡进士及第,多以有朝一日能穿上四五品的绯服为官场上的进取目标,但能够如愿以偿者总是很少。为此,很多按品阶只可服碧服绿的官员,又经常服黄,这是当时表识政府官员身份的一般性识别。
仍以现代军人的服饰打比方,朝服可比军礼服,品服好比军常服,作为官服的黄服,则好比军便服。穿黄便服的好处之一,是可以避免品级不同者相见时身份尊卑的尴尬,方便平等交往,但有时也会造成麻烦。唐肃宗时,洛阳县尉柳延在夜里穿着黄色便服走路,被巡官拦住盘问。
县尉相当于现代的警察局长,可穿八品青色公服,而指责他违反夜行法禁的巡官,应是他的属下。但巡官不认识这个新来的上司,当他同自己一样,只是个"不入流"的起码货,彼此出言不逊,竟喝令手下逻卒一起上前,将柳延痛殴。
此事上达天听,肃宗下诏,今后凡有品阶的官员,在履行公务时一律正规着装并在品服颜色上进一步细化品级区分,如四品服深绯,五品服浅绯,六品服深绿,七品服浅绿,等等,确保"只认衣衫不认人",避免再闹以下犯上的笑话。
明清时代,官员公服的品级标识变成用金线和彩丝绣成的徽饰,分别缀于前胸和后背,通称"品级补子"。与此同时,用公服颜色区分官等的传统识别方法也依然沿袭下来。如王圻《续文献通考》中,有一个明代公服的条例:"凡公服:月盘领右衽袍,或丝、纱、罗、绢,从宜制造。
袖款三尺。一品至四品,绯袍;五品至七品,青袍;八品、九品,绿袍。未入流杂职官,袍、笏、带与八品以下同。……在京官,每日早晚朝奏事及侍班、谢恩,则服之。在外文武官,每日公座服之。"对照这个条例,便可知道戏曲《七品芝麻官》中唐成穿绯袍(即大红袍)是历史常识的差错,既然只有"七品",理当穿青袍才对。
清梁绍壬《两般秋雨庵随笔》称:"品级补子,定于洪武,行于嘉靖,仍用至今。"因知清代公服的品级补子是沿用明代而来。补子又有文官与武官的区分,凡文职补子均绣飞禽,以仙鹤、锦鸡、鹌鹑等区分一至九品,武职补子均绣走兽,以斗牛、狮子、奔马等区分一至九品。
此外,凡有庆典如皇帝生日之类,官员得穿"蟒服",亦称蟒衣或蟒袍,俱用印有禽兽纹样的丝罗裁制,明制:一品斗牛,二品飞鱼,三品蟒,四品麒麟,五至七品虎彪,一概用大红色。八九品及不入流没有。清制:三品以上九蟒五爪,六品以上八蟒五爪,七品至未入流五蟒五爪,均不拘颜色,所以清人将庆典期称为"花衣期"。
光有上述以纹样、颜色或补子作区分的公服,还不算是古代官员制服的全套。以唐宋为例,一个官员的正规"行头",尚有手版、袍带、鱼袋、算袋等系列配备。
袍带,就是系在公服上的腰带,用皮革制成,带上有饰片,称带。
唐制:三品以上得有十三块金玉质带,四品有十一块金补,五品有十块金,六至七品有九块银,八至九品有八块石补。腰带上还垂挂有可以系挂各种小件物品的小带子,称蹀躞。按照唐肃宗上元元年(760)的敕令,"文武官咸带七事",即佩刀、刀子、砺石、火石袋、算袋(内装计算器)、契真、针筒等,都是垂挂在这条腰带上的。
后两件,大概都是北朝时北方游牧民族带进中原的物品,具体用途我还未考证过,这里只说"七事"之外最重要的两项东西。
一是笏,又称手版。在纸张尚未发明时,人们用竹木削成的简牍记事。当公务人员将此简牍随身携带,派"工作手册"用处时,就称为"笏"。
《礼记》:"凡有指画于君前,用笏;造受命于君前,则书于笏。"是说大夫或士手上执笏,与君主讨论国事,并把君主的指示随手记录在笏上。古时的公服,没有口袋,所以这个"工作手册"就插在腰带上,叫"笏"。
《墨子·公孟》里,就有公孟子笏而见墨子的描写。两晋以后,纸张已经普及了,笏的主要用途变为一种礼节性用品,质料也由竹木上升为玉或象牙,但其原有的随时记事的功能也未取消。职务繁多的官员,恐怕事多,一块笏还记不下来,往往要插两块乃至几块笏。
唐玄宗时,张九龄为相,因为年老体弱,笏于带后,再跨上骑乘就有困难了。于是便找人裁制了一个放笏板的布袋,称"笏囊",让随从拿着,跟着他去上朝(《旧唐书·张九龄传》)。这个办法普及开后,"百僚则各有笏囊,亲吏持之"(《云仙杂记》)。
这些手持笏囊的"亲吏",就好像现在替首长拎着公文包的秘书。所以,有无佩囊随身,最好还有人相帮捧着,也是官员展示身份的一个标记。低品官虽然没有执笏于君前的资格,但参见上司也要拿手版,如前引《水浒传》中李逵拿的"槐简",就是槐木做的手版。
而当押司时的宋江,只有科员级别,那就只好自己拎一个招文袋了。
有了手版,还要有笔,笔是插在头上的,称"簪笔"。《汉书·赵充国传》载,张安世"持橐簪笔,事孝武帝数十年",颜师古注:"橐,所以盛书也;簪笔者,插笔于首。
"这段解释顺便透露出来的信息是,作为汉武帝的机要秘书,张安世早就开始捧公文包了。《汉书·武五子传》记昌邑王刘贺遭废黜后,被安置在山阳郡,有一次,山阳太守张敞去看他,刘贺"簪笔持牍趋谒",就是头上插笔、手持版牍前来拜见,准备记录下地方行政领导的指示。
不过,官吏随身携带笔记本和毛笔之外,是否还带墨水,墨水又是怎样携带的?这些细节,我还没弄清楚。
二是鱼符,此为五品以上官员上朝时出入宫门的凭证,也用一个小口袋装着,佩在公服的腰带上,叫鱼袋。
四至五品穿绯色公服者配银鱼袋(以银饰袋),三品以上穿紫色公服者佩金鱼袋(以金饰袋)。武则天称帝时,一度将鱼符改为龟符,三品以上佩金龟袋。李商隐《为有》诗云:"无端嫁得金龟婿,辜负香衾事早朝。"是说挂金龟袋者必为三品以上服紫高官,免不了每天早起上朝。
后来人们每把做官的新郎称作"金龟婿",出典就在这里。
因为鱼符是进宫上朝的"通行证",故本人调职、致仕或亡殁,照例都要收缴。《大唐新语》卷三记侍中李日知申请退休获准后,"及还侍装",就包括把装有鱼符的金鱼袋一起交还给有关部门。
后来唐高宗发一道敕,说是"岂可生平在官,用为褒饰,才至亡没,便即追收?寻其始终,情不可忍。自今已后,五品以上有薨亡者,其随身鱼袋,不须追收"(《唐会要》卷31)。但如果是因罪错降级罢官或贬谪到外地,仍须追缴。
武则天时,通事舍人沈期因卷入经济犯罪,谪配岭南。唐中宗登位后,赦罪复官,回到京朝当起居郎。有一天,皇帝设宴请客,请臣皆歌《波乐》,都是自己撰词,边唱边舞,借此机会提出个人要求。沈期的歌词是:"波尔时期,流向岭外生归。
身名已蒙齿录,袍笏未复牙绯。"意思是官秩虽然恢复了,可是绯服、袍带、鱼袋、笏囊等一套行头还未发还给我。唐中宗大笑,当场便赐给他(《本事诗·嘲戏》)。
外官远离京畿,本来并不需要佩带出入宫禁的鱼符,武则天垂拱二年(686)以后,特许地方上的都督、刺史等官也得佩带鱼袋。
白居易《罢忠州刺史还朝》诗云:"无奈娇痴三岁女,绕腰啼哭觅银鱼。"因知一旦离开刺史岗位,鱼符也要缴还。但总体上讲,鱼袋又有了褒饰意义。有个叫朱前疑的小官,上书给武则天,说是"臣梦见陛下八百岁",即授拾遗,又升郎中,奉命出使,回朝后又上书云:"闻嵩山唱万岁声",特赐佩鱼。
因其官阶未入五品,这个本该与绯服配套的银鱼袋,只好"于绿衫上带之,朝野莫不怪笑"(《朝野佥载》)。结果后来又有变通,作为一种对官员的褒奖,凡品卑不足以服绯服紫者,也可以连公服鱼袋在内,成套行头一起出借。
唐人文集中常有《谢赐绯表》一类文章,都是本官阶在五品以下,特蒙赏借五品公服行头。如《常衮集·谢赐绯表》云:"内给事潘某奉敕旨,赐臣绯衣一副,并鱼袋、玉带、牙笏等……",就是成套出借的一例。
宋代的官员服制,基本上沿袭唐代,也给出任地方长官者越品借服并赐鱼袋,"然未赴、已替、在朝皆不服,出国门乃衣"(《鸡肋编》卷上),同前引白居易诗的写实差似。
明代的官员公服行头,以牙牌、佩玉替代了鱼袋、笏囊,清代则又添加了朝珠。再往后,"内廷诸臣趋值,各佩表于袋,以验晷刻"(《清稗类钞·服饰类》),此乃与时俱进,就好像现在的老总、常董一类,照例都随身带一个电脑笔记本,否则便无以彰显身份了。
以我读书印象,宋代以后,好像就没有唐宋时给官员越品赐服赐鱼这种制度。但胆大妄为者大有人在,《万历野获编》卷五有《服色之僭》,专述滥穿公服现象。《金瓶梅》七十三回写应伯爵看见西门庆突然穿起了二品大臣的五彩飞鱼蟒衣,吓了一大跳,忙问:"哥,这衣服是哪里的?"西门庆洋洋得意道:"此是东京何太监送我的……这是飞鱼,朝廷另赐了他蟒龙玉带,他不穿这件,就相送了。
"其性质就好像现代的小警官冒穿警察总监的制服。
古代的官员着装规矩,也同上述种种一样复杂,比如出席庆典必须穿朝服(官礼服),否则便是违制。李翰祥导演的《火烧圆明园》中,百官在热河行宫给咸丰帝祝寿,大家都热得受不了,但皇上不下令,谁也不敢除去"法物"满身的朝服。
如果是皇帝出巡或光临臣属之家,接驾官员也必须穿朝服,《寓圃杂记》:"[明]宣德五年,驾幸少师杨士奇第,时漏下已二鼓。士奇惊起,朝服出迎。"料想穿戴起来也挺费事的。此外,如非面君,在其他场合穿朝服,也是违制。
元《通制条格》里记有一个故事:元仁宗皇庆二年(1313),徽政院有个叫忽都的官员,在参加过新年朝贺后,没有换装,就去给他的上司贺岁,被御史台弹劾。其实,全套行头的公服(常服),穿在身上也是受罪。
所以古代官员在朝会、公座即上班时间以外相互交往时,照例都有跟班挟个包裹,彼此先着公服行礼,然后便换上便服,图个舒适。《老残游记》第三回:"只是见宫保须要冠带,我却穿不惯,能便衣相见就好。"可知有人连这份罪也受不了。
所以,类似唐代那种穿着起来相对简易舒适的官便服,依然以不同形式存在。
古代的官吏公服怎样制作和领取,笔者读书有限,还未看见完整的文献记载。印象中,当一种新的官员服制条令颁布时,照例由国家向现任官员统一免费发给按新标准制作的全套行头。
如《明史·舆服志》记,"洪武元年,命制公服、朝服,以赐百官。"这是明朝开国公服制度初定时的文件,到洪武"二年,赐朝臣袍带,凡二千八百一十三人"(《春明梦余录》),此或为先向在南京供职者第一批发放的记录。
查《宋会要·职官》五二,北宋有"新衣库"在京师太平坊,其职官"掌收锦绮、杂帛、衣服之物以备给赐百官及邦国仪注之用",成衣多有"裁造院"送来。而从历代会要看,这种定点制作公服的工场和物流系统,历代都有。
原为布衣者一旦入仕,即可领取公服,这也是规矩。元《通制条格》卷九载元仁宗延元年(1314)服制诏令:"……内外有出身考满应入流品现役人员,服用与九品同;授各投下令旨、钧旨有印信现任勾当人员,亦与九品同。
"因知九品公服是当干部的起码行头。宋人《鸡肋编》说,有个叫任忠厚的四川人,登第做官后,一直未得升迁,"而身甚长,服赐第时绿袍,几不及踝"。这是士人考取进士获得出身后就发给公服的实例,而公服都按常人身材统一制作,像任忠厚这种篮球明星的身高,穿起来就很不合身了。
入仕之后,当然要争取进步。有幸升官,还要换行头。《梦溪笔谈·补笔谈》卷一述宋代故事:"相沿的成例,首次被授予中书门下的属官、给事中、谏议大夫之职而还没有穿上紫色公服者,在告谢时当面赐金紫章服。
何郯在陕西地方官的任上授待制,还像过去那样穿绯色公服,后来因为进京朝见,遇上庆典大宴,殿上只有他一个人穿绯色公服,仁宗皇帝问他原因,才知道因在外地,没能领取,便在宴会上赐他穿紫色章服,当场改换了衣服就座。
近年,许将被授知制诰时仍穿绿色公服,告谢时当面赐绯色公服和银鱼袋,几天后又因奏对称旨,再赐紫色公服和金鱼袋。"假使领得公服以后,老没进步怎么办,相隔多少时间才可以再行领取?元《通制条格》有一道元惠宗关于支领公服的圣旨:"皮衣,隔二年支一遍者;请疋帛的,隔一年支一遍者;支布,每年支者。
"《唐会要》卷三一上,有一个关于向有关人员发放朝服的规定:"所司七年一替,三年一给。未满三年有损坏者,自修理。"前文有述,朝服是礼服,面料珍贵,制作考究,还有许多"法物"配套,当真有损坏的话,"自修理"代价不菲。
《梦溪笔谈》卷二称:"近年来京城士人穿朝服骑马,用浅青黑色的衣衫蒙在外面,成为凉衫,这也是古代遗传下来的做法。"可见爱惜朝服是一个传统。
不过我在闲读野史稗官时又发现,公服像似也可以定制的。
庄绰著《鸡肋编》卷中称:"建炎(南宋高宗年号)以后,因为国家财政困难,过去许多对群臣的赐予,都减省了。只有官员初受任命时的鞍马、公服领取,依旧保存,但也打了对折。绍兴二年(1132),黎确由谏议大夫升官吏部侍郎,我看见给他的赐给物品细目表,后面还钤有皇上的御宝,居然有'马半匹、公服半领、金带半条、汗衫半领、一只'这样的文字,太可笑了。
其实这都是照物品价值付给现钱,只是减半发给吧。但有关部门办理文件的鄙陋,大抵类似。"照庄绰说法,南宋初年给官员发现钱使自制公服,是由于国家财经匮乏的特殊缘故。但是我在《明会要》上看见有这么一条:"(洪武)二十三年三月,(皇)上见文臣衣服之制,多取便易,日至短窄……"可见这种情况后来也有。
其缘故,或许因为国家发给的公服没有洗涤替换的配套,或许如前述任忠厚"几不及踝",即发给的公服不合身材,于是量体裁衣,另行定制,制作中又趋时尚,逐渐走样,所以引起洪武皇帝的关注。惟公服的面料、花纹和颜色等,都有规定,市场上绝无出售,非政府指定的国营厂家,其他民企决不敢违禁生产,则官员自制公服的衣料从何而来呢?原来历代都有不时向百官赐予公服面料的惯例。
《红楼梦》第56回,甄府礼单中有"官用各色缎纱绸绫共二十四匹",就是此物;或因甄家是定点生产这种衣料的江宁织造局、苏州织造局一类厂家的负责人,所以假公济私,开了一次后门。
公服可以用国家发给的"官用"衣料按条例规定样式和尺寸定制,但表示品阶的饰物如补子一类,照例必须是国家发给的。
这就像现代许多国家的军人制服,多可由部队后勤部门向商企定向染制,但表示衔级的领章、肩章之类,必须由上级按编制发给。清乾隆时,副都统(相当于省军区副司令)金简受命代理户部侍郎(财政部副部长),因其本职是武官,公服上缀的是兽类补子;现在受命兼署文职,便想弄个文补,又不敢开口向皇帝要,"乃于补服狮子尾端绣一小锦鸡,悚立其上",结果被乾隆"降旨严斥,谴其私造典礼",可见这种玩笑是开不得的。
惟事多前紧后驰,也是一条规律。即以前述金简一例论,一个副省部级的大官,只因私做了一个补子,即遭处分,足见清代公服管理之严,但你看《儿女英雄传》里安公子的业师程老夫子,原是个"出了贡的候选教官,因选补无期",耐不住寂寞,竟也"买了一副自来旧的八品鹌鹑补子,……纱其帽而圆其领"地打扮了起来,以至安公子听人说"程师老爷穿了公服过来了",唬了一跳。
这个写在小说里的补子可买,应是清代后期的社会写实吧。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