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爆破作业单位、人员许可证如何
办理对象
个人或企业
办理条件
爆破作业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a)从事的爆破作业属于合法的生产活动;
b)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c)设置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爆破员、安全员和保管员等岗位,并配备相应人员。
所需材料
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
1、《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申请表
2、有经安全评价合格的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
3、技术负责人具有理学、工学学科范围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2年及以上爆破作业项目技术管理工作的经历;
4、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爆破员不少于5人,安全员不少于2人,保管员不少于...全部
办理对象
个人或企业
办理条件
爆破作业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a)从事的爆破作业属于合法的生产活动;
b)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c)设置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爆破员、安全员和保管员等岗位,并配备相应人员。
所需材料
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
1、《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申请表
2、有经安全评价合格的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
3、技术负责人具有理学、工学学科范围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2年及以上爆破作业项目技术管理工作的经历;
4、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爆破员不少于5人,安全员不少于2人,保管员不少于2人;
5、有爆破作业专用设备。
爆破作业人员
1、单位同意上报申请表
2、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3、作业人员登记表
4、身份证复印件
窗口办理流程
爆破作业单位:
受理?审核---审批---许可
爆破作业人员:
单位的申请报告——填写办证审批表——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相片3张——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到分局进行审核后--经所在单位审查和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市局发证。
网上办理流程
网上申办为预受理。
办理时限
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作出批准的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办事窗口
治安管理支队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
工作时间:
工作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南路18号惠州市公安局主楼二楼(治安管理支队综合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0752-2868482
交通指引: 途经公交车:5路, 24路, 30路, 369路, 388路
收费标准
不收费。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