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航空兵是海军中主要在海洋上空执行作战任务的兵种。海军的主要突击兵力之一。分为岸基航空兵和舰载航空兵。通常编有轰炸机、歼击机、强击机、反潜机部队和执行侦察、巡逻 、预警、电子对抗、运输、救护等支援、保障任务的部队、分队,有的国家还编有地面防空部队和专业院校。
配有指挥、通信、补给、保养、修理等勤务系统。具有远程作战、高速机动和猛烈突击的能力。任务是独立或协同其他军种、兵种,歼灭敌方空中、海上力量,攻击敌方海上交通线和海军基地、港口、沿海机场等重要目标,夺取海洋战区和濒海战区制空权;掩护和支援己方舰艇的战斗行动,夺取制海权,保护己方海上交通线和沿海机场、基地、港口和兵力部署,进行海上侦察、巡逻、反潜、布雷、扫雷、通信、引导、运输、救护等。
其战略轰炸机部队是国家战略袭击力量的一个组成部分。
目前,海军航空兵作为海军的兵种还存在,但是作为独立的机关部门,海军航空兵部已经撤消,有关业务工作分别并入海军司、政、后、装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