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举报扣分能查到吗?一份号有几
这个可以私信客服来查询的,可以看下这个:
违规行为处置
第二十一条
发布危害信息:
(一) 敏感信息:根据用户的敏感信息处理记录,采取删除内容,禁言,直至注销账号的处置。
1。 发布敏感信息的用户,警告并删除相关内容;
2。 累计发布5条及以上敏感信息的用户,禁言48小时,删除相关内容;
3。 恶意发布敏感信息的用户,禁言48小时以上,甚至注销账号。
(二) 不安全信息
1。 含钓鱼网站链接的相关内容予以删除,断开链接;
2。 含木马、病毒网站链接及相关内容予以删除,断开链接;
3。 含潜在危险、窃取用户隐私等相关内容予以删除,断开链接;
4。 影响用户体验或被大量用户举报的未经审...全部
这个可以私信客服来查询的,可以看下这个:
违规行为处置
第二十一条
发布危害信息:
(一) 敏感信息:根据用户的敏感信息处理记录,采取删除内容,禁言,直至注销账号的处置。
1。 发布敏感信息的用户,警告并删除相关内容;
2。
累计发布5条及以上敏感信息的用户,禁言48小时,删除相关内容;
3。 恶意发布敏感信息的用户,禁言48小时以上,甚至注销账号。
(二) 不安全信息
1。 含钓鱼网站链接的相关内容予以删除,断开链接;
2。
含木马、病毒网站链接及相关内容予以删除,断开链接;
3。 含潜在危险、窃取用户隐私等相关内容予以删除,断开链接;
4。 影响用户体验或被大量用户举报的未经审核的外链、二维码及其他多媒体等内容予以限制展示或删除内容;
5。
发布以上不安全信息造成其他用户权益受损的,除删除相应内容外,还将对相应帐号进行禁言、禁被关注直至冻结帐号的处罚。
(三) 垃圾营销信息
1。 以发布垃圾营销信息为目的而存在的帐号,予以注销。
2。 参与虚假粉丝购买的,移除虚假粉丝。
3。 若粉丝异常增长:
(1) 未构成违规或未参与虚假粉丝买卖的,站方协助移除虚假粉丝;
(2) 构成违规的,站方强制移除违规帐号全部虚假粉丝,并处以禁被关注7-30天的处罚,若情节恶劣或后果严重,冻结帐号。
4。 利用系统漏洞干扰微博正常秩序的,移除异常数据,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禁被关注15-90天的处罚。若情节恶劣或后果严重,注销帐号。
5。 发布垃圾营销信息骚扰他人被举报的,每次扣除信用积分2分,并处理有关内容;情节恶劣的,视其情节轻重每次扣除信用积分5、8、10分,并处理有关内容。
6。 频繁发布垃圾营销信息,干扰信息流阅读,被其粉丝中可信用户举报且情节恶劣的,每次扣除信用积分1-2分,并限制被举报内容的展示。
(四) 淫秽色情:
1。 发布淫秽信息的用户,警告并删除相关内容;
2。
累计发布5条及以上淫秽信息的用户,冻结帐号;
3。 发布色情信息的用户,警告并删除相关内容。
第二十二条
发布不实信息:
(一) 虽无即时危险,但应予澄清的,标注相关信息;
(二) 相关信息直接转发数不超过100,标注信息,扣除信息发布者信用积分2分;
(三) 相关信息直接转发数100-1000,标注信息,对信息发布者禁言7天、禁被关注7天,扣除信用积分5分;
(四) 相关信息直接转发数超过1000,标注信息,对信息发布者禁言15天、禁被关注15天,扣除信用积分10分;
(五) 若情节恶劣或后果严重,标注信息,对信息发布者禁言30天以上、禁被关注30天以上,扣除信用积分20分以上,直至冻结账号。
(六) 3个月内发布不实信息5次(含)以上且被处罚者,冻结账号。
在进行上述处置的同时,站方可对相关信息予以禁止转发、禁止评论、禁止自行删除等处理。
第二十三条
用户纠纷:
(一) 泄露他人隐私:
1。
通过评论发出的,删除内容,扣除信息发布者信用积分1分;
2。 通过公开微博发出的,删除内容,扣除信息发布者信用积分2分;
3。 若情节恶劣或后果严重,对信息发布者禁言3天以上,扣除信用积分3分以上;
4。
以泄露他人隐私为目的而存在的账号,冻结处理。
为保护用户隐私,泄露隐私的案例通常不建立卷宗,直接处理。
(二) 人身攻击:
1。 通过评论发出的,删除内容,扣除信息发布者信用积分1分,通常不建立卷宗;
2。
通过公开微博发出的,删除内容,扣除信用积分2分;
3。 情节恶劣或后果严重的,删除内容,对信息发布者禁言3天以上,扣除信用积分3分以上;
4。 以攻击他人为目的而存在的微博账号,冻结处理。
(三) 冒充他人:
1。
强制删除冒充者昵称、头像、个人简介等帐号信息,扣除冒充者信用积分5分;
2。 若情节恶劣或后果严重,冻结帐号。
(四) 内容抄袭:
1。 抄袭的内容直接转发数未超过100,标注相关信息,扣除抄袭者信用积分1分;
2。
抄袭的内容直接转发数超过100,标注相关信息,扣除信用积分2分;
3。 情节恶劣或后果严重的,删除内容,对信息发布者禁言3天以上,扣除信用积分3分以上。
在进行上述处置的同时,站方可对相关信息予以禁止转发、禁止评论、禁止自行删除等处理。
(五) 骚扰他人:
1。 通过评论发出的,删除内容,扣除骚扰者信用积分1分;
2。 通过微博发出的,标注相关信息,扣除骚扰者信用积分1分;
3。 若情节恶劣或后果严重,扣除骚扰者信用积分2分以上,直至冻结账号。
(六) 认证用户身份虚假:
1。 个人认证用户因职位变动等原因导致身份变更的,由站方协助更新认证信息;
2。 认证信息属实但帐号行为与其认证不符的,撤销认证,扣除信用积分20分,不能再获得认证;
3。
认证信息完全不实但账号行为正常的,撤销认证,扣除信用积分20分,不能再获得认证;
4。 若情节恶劣或后果严重的,冻结账号。
第二十四条
对于多次违规的用户进行加重处罚:
(一) 用户在30天内因发布违规微博内容被处罚5次的,禁止发微博48小时,因发布违规微博内容被处罚10次的,则再次累加禁止发微博48小时,共96小时,以此类推。
(二) 用户在30天内因发布违规评论内容被处罚5次的,禁止评论7天,因发布违规评论内容被处罚10次的,则再次累加禁止评论7天,共14天,以此类推。
本条中所称微博、评论违规是指因发布不实信息被判违规、用户纠纷中被判违规、违反《微博商业行为规范办法(试行)》及其他微博社区规定中有关条款被判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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