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流程有哪些呢?
1、每年9月3 0日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本校的有关规定,填写《陕西省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向学校提出申请。
2、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提出本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每年10月31日前,省属高校应将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直接上报省教育厅,市属高校将评审结果逐级报至省教育厅。
4、省教育厅于11月15日前批复。
发放时间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全部
1、每年9月3 0日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本校的有关规定,填写《陕西省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向学校提出申请。
2、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提出本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每年10月31日前,省属高校应将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直接上报省教育厅,市属高校将评审结果逐级报至省教育厅。
4、省教育厅于11月15日前批复。
发放时间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