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貂配合颗粒饲料标准包括哪些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水貂配合颗粒饲料的加工、销售及检验。(1)感观指标色泽一致,无发霉变质,无结块,有动物蛋白特有的油香味、麵味,不得有湖旨氧化的哈喇味和其他异味。(2)水分不大于10%。(3)粒度水貂配合颗粒饲料主要为圆柱颗粒状,长5-10毫米,粒径4毫米,颗粒占60%-70%。 谷物部分加工细度全部通过20目编织筛。混合均匀度的变异系数不大于10%。(4)酸碱度氢离子浓度3。16-3。63纳摩/升(pH5。5-8。5)。(5)营养指标总能量繁殖期的颗粒料含量不低于18。 8兆焦/千克,育成期不低于20兆焦/千克,换毛期不低于18兆焦/千克,维持期不低于17。6兆焦/千克。粗蛋白繁殖期的颗粒...全部
本标准适用于水貂配合颗粒饲料的加工、销售及检验。(1)感观指标色泽一致,无发霉变质,无结块,有动物蛋白特有的油香味、麵味,不得有湖旨氧化的哈喇味和其他异味。(2)水分不大于10%。(3)粒度水貂配合颗粒饲料主要为圆柱颗粒状,长5-10毫米,粒径4毫米,颗粒占60%-70%。
谷物部分加工细度全部通过20目编织筛。混合均匀度的变异系数不大于10%。(4)酸碱度氢离子浓度3。16-3。63纳摩/升(pH5。5-8。5)。(5)营养指标总能量繁殖期的颗粒料含量不低于18。
8兆焦/千克,育成期不低于20兆焦/千克,换毛期不低于18兆焦/千克,维持期不低于17。6兆焦/千克。粗蛋白繁殖期的颗粒料含量不低于38%,育成期不低于36%,换毛期不低于34%,维持期不低于32%。
粗脂肪繁殖期的颗粒料含量不低于14%,其他各期不低于18%。粗纤维各期颗粒料的含量均不大于3。5%。无机盐各期颗粒料含钙为2%-4%,磷为1%-2%,钙、磷比为2:1。盐分,繁殖期的颗粒料应含1%-2%,其他各期为1%-1。
5%。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