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食品广告是可信的?
今天,食品广告几乎充斥了我们生活的每个角落,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和广告经营者们为了吊足消费者的胃口也挖空心思,将食品广告做得一个比一个有创意。然而,一方面令人炫目的广告对消费者进行着一轮又一轮的狂轰滥炸,一方面一起起令人震惊的食品安全事故又一次次考验着消费者的承受能力。 食品广告为食品披上了一件华美的外衣,怎样才能拥有一双慧眼,真正看清广告食品的真面目呢?这就需要我们消费者对食品广告进行鉴别,《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广告进行了规范,为我们提供了指导。第一,食品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也就是说对食品的成分、含量、功效、保质期等所作的描述必须忠于客观事实,不得有所夸大,更不得编造虚假的信息。...全部
今天,食品广告几乎充斥了我们生活的每个角落,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和广告经营者们为了吊足消费者的胃口也挖空心思,将食品广告做得一个比一个有创意。然而,一方面令人炫目的广告对消费者进行着一轮又一轮的狂轰滥炸,一方面一起起令人震惊的食品安全事故又一次次考验着消费者的承受能力。
食品广告为食品披上了一件华美的外衣,怎样才能拥有一双慧眼,真正看清广告食品的真面目呢?这就需要我们消费者对食品广告进行鉴别,《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广告进行了规范,为我们提供了指导。第一,食品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也就是说对食品的成分、含量、功效、保质期等所作的描述必须忠于客观事实,不得有所夸大,更不得编造虚假的信息。
例如,某乳酸菌饮料广告为“让肠道保持通畅,抵抗力更好,百病不来找”这就是对产品进行了夸大的宣传。第二,食品广告应当是合法的。我国《广告法》第7条规定:“广告内容应当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二)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四)妨碍社会安定和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六)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内容;(七)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八)妨碍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三,食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进一步规定:“食品广告中不得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
”市场上常见的宣传某种食品具有“治疗心脑血管疾病”,“防止癌症”,“化痰止咳,清热袪火”等类似的广告都是违法的。第四,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
例如,工商管理局不得为牛奶做广告,茶叶协会不得为普洱茶做广告,消费者协会也不得为某一品牌的巧克力做广告……原因在于这些机构或者掌握国家监督管理的行政公权力,或者在其行业中拥有垄断地位,或者扮演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民间中立组织角色,他们的行为对消费者有很强的引导性作用,如果准许这些机构组织向消费者宣传食品,会利用消费者对它们的信任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大开方便之门。
此外,《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还规定了:“食品广告不得含有‘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等绝对化的语言或者表示。食品广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可以替代母乳,不得使用哺乳妇女和婴儿的形象。
”“食品广告中不得使用医疗机构、医生的名义或者形象。”也就是说食品广告中不能出现绝对化的语言或表示,也不能利用消费者对医疗机构、医生的信任而进行不正当的宣传。“保健食品的广告内容应当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说明书和标签为准,不得任意扩大范围。
保健食品不得与其他保健食品或者药品进行功效对比。保健食品、新资源食品、特殊营养食品的批准文号应当在其广告中同时发布。”这是对保健食品的特别规定,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相比只是多了调节身体机能的功能,它不是药品,不具有治疗及预防疾病的功能,保健食品的广告也要忠于事实,不得吹嘘保健食品具有药用功能。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