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外地人不能在洛阳办旅游年票
这是官方规定的,有年票发售点违规给外地临时游客、旅游团队等不符合年票办理资格的游客办理旅游年卡,认为违反了旅游年票管理规定,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因此从7月27日开始,全市各旅游年票发售点不再为持任何证件的外地人员办理旅游年卡。
目前,身份证号前四位是‘4103’的当地居民,可持身份证直接去各旅游年票发售点购买旅游年卡,身份证号前四位不是“4103”的本市居民,以及在洛阳工作或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地人员、在洛阳大中专院校的学生,均需到市旅游年票管理办公室办理旅游年卡。 其中在洛阳工作或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地人员在购买旅游年卡时,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证,或社区办事处出具的居住一...全部
这是官方规定的,有年票发售点违规给外地临时游客、旅游团队等不符合年票办理资格的游客办理旅游年卡,认为违反了旅游年票管理规定,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因此从7月27日开始,全市各旅游年票发售点不再为持任何证件的外地人员办理旅游年卡。
目前,身份证号前四位是‘4103’的当地居民,可持身份证直接去各旅游年票发售点购买旅游年卡,身份证号前四位不是“4103”的本市居民,以及在洛阳工作或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地人员、在洛阳大中专院校的学生,均需到市旅游年票管理办公室办理旅游年卡。
其中在洛阳工作或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地人员在购买旅游年卡时,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证,或社区办事处出具的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或国有大中型企业出具的正规介绍信。按照相关规定,户口从外地迁入洛阳的市民,旅游年票发售点也不能向其直接发行旅游年卡,但你可以携身份证到市旅游年票管理办公室4楼发行部购买旅游年卡。
附:关于对旅游年票发行工作进行整顿的通知
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洛政[2006]74号文件精神和《洛阳旅游年票管理办法》,市旅游年票管理办公室就规范旅游年票发行工作作出如下通知。
一、从2009年7月27日起,各旅游年票发售点不得将旅游年票(卡)发售给持有各种证件的外地人员。年票发售点发行对象为持有本市身份证(身份证号码为“4103”开头)、户口本、驾驶证等国家机关颁发的有效证件的居民和在洛大中专院校的持有学生证(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门备案的正规院校)的学生,办理旅游年票。
二、在洛阳工作、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地人员购买旅游年票,须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证、辖区办事处出具的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或者国有大中型企业人事劳资部门出具的打印出来的正规介绍信到市年票办办理;身份证号码非“4103”开头的洛阳市居民,也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年票办办理。
三、发售点在办理年票(卡)时,要认真核对购卡者信息,确保购卡者照片清晰,比例协调,信息准确。凡操作不规范的发售点,市年票办将暂停其发售权,并对其进行集中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准发售旅游年票。
由于发售点违规操作造成持卡人信息不准确,照片不清晰,给持卡人利益带来损害,责任由发售点承担。
四、各旅游年票发售点不得以任何理由以低于60元的价格发售旅游年票(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发往年票景区的直通车。
对违反规定者,市年票办将根据事实予以严肃处理。
五、为了方便持年票者使用年票,从8月10日起,以下三种情况到年票景区游览除携带年票(卡)外还需携带相关证明:外地在洛工作居住一年以上人员须持暂住证或辖区办事处出具的证明;国家承认学历在洛大中专院校读书的学生须持学生证;本市市民持4103号码以外开头的身份证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六、凡在2009年7月27日前,违规给外地人员办理年票发售点,须主动到市年办说明情况,并将这些年票的号码报告给年票办,由年票办统一处理。
七、市年票将严密监控年票发售点发售记录,加大查处力度。
对违规办理旅游年票给外地游客者,将根据有关规定,停止其发授权,作废其售出年票(卡),没收其质保金,撤销其发售点并向全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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