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录取规则是什么?
1、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本科生招生对象为: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的学生。学院坚持阳光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文化考核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学院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考生身体状况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普通类考生,选测科目由考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及特长合理选报科目,学院对选测科目不作限制,选测科目成绩需达双C。
4、对A志愿填报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承诺进档不退。
5、普通类考生投档比例按各省(市、区)规定执行,江苏省录取时,对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排序,安排专业按照专业级差的方式择优...全部
1、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本科生招生对象为: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的学生。学院坚持阳光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文化考核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学院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考生身体状况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普通类考生,选测科目由考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及特长合理选报科目,学院对选测科目不作限制,选测科目成绩需达双C。
4、对A志愿填报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承诺进档不退。
5、普通类考生投档比例按各省(市、区)规定执行,江苏省录取时,对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排序,安排专业按照专业级差的方式择优录取(第1与第2、第2与第3专业志愿间级差各1分,其他志愿间不设级差)。
学院对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投挡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选择专业。选测科目等级中每取得一个A+ 、A 、B+或B,分别加4分、3分、2分和1分。
学院取舍等效基准成绩相同的考生进入同一专业时,其原则为:理科考生按数学(含附加分)、外语两门科目总分排序,两门总分也相同则按数学分(含附加分)排序;文科考生按语文(含附加分)、外语两门科目总分排序,两门总分也相同则按语文分(含附加分)排序。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