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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和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有什么区别?

工伤保险待遇和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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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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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工伤遭受伤害或者是患有职业病,因为工伤认定结果的不同,享受不同的工伤保险待遇,但概括来讲,可以包括以下内容:(1)医疗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食宿费;(2)停工留薪待遇和生活护理费;(3)伤残待遇;(4)死亡待遇。
    而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是根据受害人遭受损害的程度不同确定了不同的赔偿标准:(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人,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人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上述第一项所列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一定条件下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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