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哪些电动自行车可登记上牌?
2007年起,广州市区先后全面禁摩禁电。但近年来,广州市区的违规上路的电动自行车数量大幅增长,绝大多数的城乡接合部地铁站口都是利用这种无牌营运的电动自行车来实现交通接驳,甚至连客村、中大、赤岗塔等市区的地铁站口也可见到电动自行车载客运营的身影。
根据该《办法》,今年10月起,广东省实行电动自行车准予登记上牌目录公告制度,进入目录的产品方可登记上牌和上道路行驶。省内和进入本省销售的省外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均可申请进入目录。 港、澳、台及国外电动自行车产品的管理另行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目录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工商部门依据目录对电动自行车市场准入进行...全部
2007年起,广州市区先后全面禁摩禁电。但近年来,广州市区的违规上路的电动自行车数量大幅增长,绝大多数的城乡接合部地铁站口都是利用这种无牌营运的电动自行车来实现交通接驳,甚至连客村、中大、赤岗塔等市区的地铁站口也可见到电动自行车载客运营的身影。
根据该《办法》,今年10月起,广东省实行电动自行车准予登记上牌目录公告制度,进入目录的产品方可登记上牌和上道路行驶。省内和进入本省销售的省外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均可申请进入目录。
港、澳、台及国外电动自行车产品的管理另行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目录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工商部门依据目录对电动自行车市场准入进行规范;销售企业对照目录进行进货检查验收。
据悉,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实行有效期管理。
有效期内生产企业应当完成产品出厂检验、签发合格证和销售手续。产品自撤销之日起不得继续生产,并给予一定过渡期销售库存产品。过渡期一般为6个月,过渡期结束后未售出产品由生产企业授权的销售单位收回,不得办理登记。
省内无授权销售单位的,由企业直接收回。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