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尚为什么不吃肉,现在做和尚要什么条件
和尚可不可以吃肉,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待,不搞一概而论。 素食之风,古已有之,佛教传入中国之前,就已经十分盛行。古时吃素,倒不是由于当时经济落后,没有肉吃,只好以瓜菜裹腹。而是那时,已经出现了“养、助、益、充”的饮食观念,提倡“五谷为养、五果为助”。 这在最早的医学经典著作《黄帝内经》里就有详细记载。但主要的原因,还是老庄清静无为哲学思想的影响。一大批隐逸的文人,崇尚自然,认为吃肉使人气浊,吃素使人气清。追求清气,极力奉行素食的原则。 吃素本是一件好事。 但发展到后来,就走火入魔。可见凡事不宜太过。《汉书》里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有个叫周泽的人,餐餐吃素,以致营养不良生病。老婆怪...全部
和尚可不可以吃肉,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待,不搞一概而论。 素食之风,古已有之,佛教传入中国之前,就已经十分盛行。古时吃素,倒不是由于当时经济落后,没有肉吃,只好以瓜菜裹腹。而是那时,已经出现了“养、助、益、充”的饮食观念,提倡“五谷为养、五果为助”。
这在最早的医学经典著作《黄帝内经》里就有详细记载。但主要的原因,还是老庄清静无为哲学思想的影响。一大批隐逸的文人,崇尚自然,认为吃肉使人气浊,吃素使人气清。追求清气,极力奉行素食的原则。 吃素本是一件好事。
但发展到后来,就走火入魔。可见凡事不宜太过。《汉书》里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有个叫周泽的人,餐餐吃素,以致营养不良生病。老婆怪他,讲何苦这样把自己折磨。周泽一听,火冒三丈。马上以“干犯斋禁”的罪名,把老婆送进监狱。
“干犯斋禁”,当时可不是小罪,大概和现在的“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差不多。至于“坐斋不谨”,则要杀头。“坐斋不谨”到底是什么罪?不详细考证,绝对猜不出来。其实好笑得很,不过就是吃素的时候,不小心放了屁。
放屁而被杀头,恐怕谁也料想不到。 吃素的优良传统,后来竟被从外国传入的佛教,一把抢过去了。 和尚原来是可以吃肉的。佛经《戒律广本》写得很明白:佛教没有吃素的规定。佛家禁止吃的,是“荤”。
这个荤,不是我们现在的概念,指鸡鸭鱼肉一类的动物食品。我们现在讲的荤,佛教叫做“腥”,而不叫“荤”。佛经里荤字不读hun,要读成xun,熏的意思,指气味熏人的蔬菜,“荤乃蔬菜之臭者”。《梵网经》讲得更具体:“若佛子不得食五辛。
大蒜、葱、慈葱、兰葱、兴渠是五辛”,荤就是这五种蔬菜。荤字从草头而不从肉旁,说明荤的原始意义,是植物而非动物,至于荤为什么从植物变成了动物,三言两语说不清,以后单独介绍。佛教认为吃了荤,耗散人气,有损精诚,难以通于神明,所以严加查禁。
有两次,我到庙里吃斋,看到菜里有葱有蒜。可见庙里的和尚,佛经还没有读通。那么多的斋,算是白吃了。 和尚可不可以吃肉,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待,不搞一概而论。佛教分为大乘与小乘。大乘是一心度人,以自度为度人手段,所以什么肉都不能吃。
小乘但求自度不求度人,允许吃三种“净肉”(“三净肉”为“一我眼不见其杀者;二不闻为我杀者;三无为我而杀之疑者”)。对于“比丘患病者”,即生了病的和尚,实行人道主义政策,特殊照顾,什么肉都可以吃。
如今,印度,斯里兰卡等国家的洋和尚,中国蒙、藏、傣等少数民族的和尚,都允许吃肉。 佛教在引进中国的初期,还来不及形成中国特色。所以那时,和尚还可以吃肉。和尚不准吃肉,是在一千四百多年以前,南朝的梁武帝萧衍首先提出来的。
在中国历史上,萧衍可以算是最可爱的一个皇帝。他笃信佛教,自称“三宝奴”。想当和尚,想得几乎发疯。竟然先后四次,擅离职守,跑到同泰寺,把身子舍给庙里,去当和尚。一个皇帝,自动放弃一切合法权益,连身体都舍掉,变成了同泰寺的庙产,当然不会再管朝廷的事。
可是当时,没有副皇帝,可以在皇帝不能履行职责时,依法代行皇帝的职权。那时又不兴临时任命代理干部,萧衍不驾崩,谁也不能当皇帝。“国不可一日无君”,事情简直麻烦透了。满朝文武,不知开了多少大会小会,进行过多少紧急磋商。
讨论来,研究去,惟一的办法,还是只能把皇帝赎回来。于是马上从国库提出现款,找同泰寺洽商有关购买事宜。同泰寺有利可图,当然进行配合。终于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用等价交换的办法,把萧衍收购回来。立即恢复他的人身主权,让他继续担任领导职务。
萧衍坚决舍身,怎奈级别太高,还是身不由己。仅仅有利于同泰寺,一次又一次地创收。假如不是无限忠诚于佛教事业的萧衍,换成别人这样做,那只能认定是为了得回扣。 萧衍手不释卷,一部《大般涅经》,烂熟于心。
经书里规定:“戒杀生”。萧衍想,就杀生管杀生,肯定管不彻底,还是要从根本上抓起。活学活用,干脆不准吃肉!肉不能吃,看你杀生还有什么用?一经决定,立即行动。紧急传旨:臣民提倡吃素。和尚一律不准吃肉。
天地神明祖宗,享受和尚待遇。何谓和尚待遇?即祭祀天地神明祖宗的供品,不准再用三牲猪头,统统改成面粉做的猪头猪肉。金口一开,一呼百诺。一时,素食者“天下户口,几去其半”。 可见,和尚不准吃肉,完全是萧衍从“不杀生”的观点演化出来的规定。
(来源:光明书摘)须具备以下的条件: 1。父母亲或监护人的同意许可,持父母同意的书面材料,和身份证、户籍证明(由派出所开)、体健正面到你认为有缘的寺院。 2。 四肢齐全。(缺欠手脚、手脚歪曲、瘫痪、小儿麻痹症患者、麻疯病患者、歪头等不能端正走路者,不可受戒出家。
) 3。 五官端正。(瞎眼、斗鸡眼、耳聋、耳缺、歪嘴、兔嘴或缺嘴、哑巴等,是不可受戒出家的。) 4。 没有染上会传染的严重疾病。(如爱滋病,多种皮肤病等。但伤风感冒不在此例。) 5。 没有债务问题缠身者。
(如:破产、生意失败而欠下一身债务者。) 6。 没有违犯国家法律(刑事)或正在打官司等事缠身者。(指遭警方通缉者。若曾是犯罪,但已刑满出狱者不在此例。) 7。 年龄不小过7岁,不大于60岁。 8。
精神健全。(指没有患上任何精神病,如:精神衰弱症、精神分裂症、羊癫症之类会失去知觉理智而失态之病症。) 9。 心理健全、正常。(双性人不可出家。) 10。 要求出家者,须本人自愿,六根具足(包括无生理缺陷),身体健康,信仰虔诚,爱国守法(包括无法律纠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父母许可,无婚姻恋爱关系。
寺院对要求出家者,经查明身份来历,认定符合出家条件,经僧团一年以上考察合格(考验阶段要做的事情:背诵五堂功课、学习沙弥律仪、学佛教基础知),可以拜一个比丘,女性则拜比丘尼为剃度师,定期在佛前举行剃度仪式,即剃去须发,以僧装更换世俗服装,去俗姓,改姓释,并由师父按各自法派取一法名与法号。
并按规定发给度牒。然后经过短期修学,求受十戒,这就成为沙弥或沙弥尼。沙弥是根据古代印度语音译的,意义是“息恶行善”者。取得了沙弥或沙弥尼的资格,即为比丘或比丘尼的候补者。(全国汉传佛教实行度牒僧籍制度的办法) 出家条件: 1、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六根具足,无不良嗜好如抽烟,酗酒,赌博等。
2、年龄在17--60岁之间,而且父母同意。 3、无法律纠纷,无负债,无婚姻关系。 4、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初中以上即可,当然越高越好,但文化高不一定是好事,如果过于注重文字往往对修行不利,成为所知障。
5、欲出家者可以持父母同意的书面材料,和身份证、户籍证明(由派出所开)、体健正面到你认为有缘的寺院,有认识人和介绍人最好。 6、到寺院后要一切按照寺院的要求去做,放下世间一切娱乐设施,进入考验阶段, 7、考验阶段要做的事情:背诵五堂功课、学习沙弥律仪、学佛教基础知识。
8、僧人的待遇:凡出家为僧者,寺院负责安置其日常起居、生活、饮食、医疗等所需,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并且根据寺院的收入情况,每个僧人每月有50--300元不等的生活补贴,用于外出乘车、购买自己学习所用经书等。
有的寺院会更少。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