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活动,国家对农业、农村的支持政 策,均与农业生产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当前国家的农业农村政策可以分 为如下几大类:
(1)关于农业和农村投人政策
一是国家财政支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按存量适度调整、 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
二是减免农业税、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进一步加强对种粮农 民实行直接补贴,对部分地区农民实行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同时完
善退耕还林补贴。
三是新增教育、卫生、文化、计划生育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
提高 耕地占用税税率,新增税收应主要用于“三农”。 土地出让金一部分收入用于 农业土地开发。把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重点转向农村。
四是强化金融机构支持。制定县域内各金融机构承担支持“三农”义务 的政策措施,明确金融机构在县及县以下机构、网点新增存款用于支持当地 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比例。
采取有效办法,引导县及县以下吸收的邮政储 蓄资金回流农村。 龙头企业资助农户参加农业保险。积极探索龙头企业和专 业合作组织为农户承贷承还、提供贷款担保等有效办法。
五是集中整合支农资金。
鼓励以县为单位,通过规划引导、统筹安排、 明确职责、项目带动等方式整合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集中力量办大事。
(2)关于现代农业发展政策
一是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 建设国家创新基地和区域性农业科研中 心。
建设农业科技园区。实施现代农业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实施现代农业高 技术示范工程。实施种子工程。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提高农业科技在国 家科技投入中的比重。扩大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专项补贴规模。安排农业 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和国外先进农业技术引进资金。
鼓励企业建立农业科技研 发中心,国家在财税、金融和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扶持。允许各类农业企业 和民营农业科技组织申请使用国家有关农业科技的研发、引进和推广等资金。 探索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实行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服务分类
管理的办法。
对农 技推广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度。
二是建设农村现代流通体系。 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实施“万 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连锁化“农家店”。鼓励邮政系统在农村发展现代流 通业。
中央和地方安排专门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信息、技术、 培训、质量标准与认证、市场营销等服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通整车 运输鲜活农产品的绿色通道,降低或免交车辆通行费,实现省际互通。
对农
产品仓储设施建设用地按工业用地对待。进一步完善促进我国优势农产品出 口的政策措施。外贸发展基金要向促进农产品出口倾斜,主要用于支持企业 研发新产品新技术、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国际认证等,扶持出口生产基地。
三是调整农业结构。实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建设特色农业标准 化示范基地。 全面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农产品的检验检 测、安全监测及质量认证体系,推行农产品原产地标记制度,开展农业投入 品强制性产品认证。
整合特色农产品品牌,支持做大做强名牌产品。扩大畜 禽良种补贴规模。安排专项投入支持标准化畜禽小区建设试点。制定动物防 疫体系建设规划。 动物检疫监督机构的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全额纳入各级财 政预算。
扩大优质水产品养殖,发展远洋渔业。
四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各级财政安排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专项资 金。对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的技改贷款,可给予财政贴息。对龙头企业为农 户提供培训、营销服务,以及研发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开展基地建设和污染 治理等,可给予财政补助。
完善农产品加工的增值税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 组织及其所办加工、流通实体适当减免有关税费。加快立法进程,建立农民 合作组织发展的信贷、财税和登记等制度。培育龙头企业和企业集群示范基地。
(3 )关于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政策
一是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完善“两免一补”。 巩固“两基”。建设农村中 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城镇教 师支援农村教育的力度。
二是发展农村卫生事业。通过提高补助标准,在全国农村基本普及新型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建立乡村医生补助制度。增加农 村卫生人才培养的经费预算。
三是发展农村文化事业。
加强县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 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建设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工程、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基层服务点和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扶持业余文
化队伍建设。
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开展和谐家庭、村组、村镇创建活动。
四是发展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建立“五保户”供养、特困户生活救助、 灾民补助等社会救助体系,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完善军烈属优抚制度。
五是加强农村计划生育工作。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试点。实施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扶贫”工程。
(4)关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政策
一是加强农田水利建设。
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把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作为重 点。开展续建配套灌区的末级渠系建设试点。中央和省级财政在整合有关专 项资金的基础上,从预算内新增财政收入中安排一部分资金,设立小型农田 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
预算内经常性固定资产投资和国债资金增加安 排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家对农民兴建小微型水利设施所需材 料给予适当补助。各地加强灌溉用水计量,积极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
二是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节水灌溉、人畜饮水、乡村道路、农
村沼气、农村水电、草场围栏等“六小工程”。 巩固人畜饮水解困工程,加快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增加农村沼气建设投资规模,加快普及户用沼气,支持 养殖场建设大中型沼气。
完成农村电网改造的续建配套工程、扩大小水电代 燃料试点规模。调整公路建设投资结构,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统筹考虑 农村公路建设的技术标准、质量管理和养护等问题,合理确定农村公路投资 补助标准。
抓好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开 展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采取以奖代补、项目补助等办法给予支持。国家 和集体投资的基础设施,有条件的要采取承包、租赁、拍卖等形式,实行企 业化管理和商业化运作。
三是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和沃 土工程。 做好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防止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建立和完善生 态补偿机制。
(5 )关于农村小城镇、村庄建设和二、三产业发展政策
一是建设县城和在建制的重点镇。
小城镇建设同壮大县域经济、发展乡 镇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移民搬迁结合起来,重点渔区渔港、林区和 垦区场部建设与小城镇发展结合起来。 从财政、金融、税收和公共产品投入 等方面为小城镇发展创造条件。
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继续支持小城镇建设,引 导金融机构按市场经济规律支持小城镇发展。制定经营城镇的政策措施。引 导更多的农民进入小城镇,逐步形成产业发展、人口聚集、市场扩大的良性 互动机制。
二是加强乡村规划建设。
安排资金扶持村庄规划建设和开展村庄治理试 点。制定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的指导性目录。向农民提供经济安全适用、 节地节能节材的住宅设计图样。村庄治理要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 特色,保护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和古民宅。
三是支持农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发展。 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 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农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都可以进入。在税收、投 融资、资源使用、人才政策等方面,对农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给予支持。
对合法经营的农村流动性小商小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免于工商登记和收 取有关税费。实施“星火计划”。 引导企业和要素集聚。
(6) 关于农村扶贫开发政策
一是推进扶贫开发。
安排必要的财政资金,鼓励、支持贫困农户投工投劳, 开展农田、水利、公路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安排优惠的扶贫专款贴息贷 款和制定优惠政策,重点帮助贫困地区、贫困农户以市场为导向,发展种植 业、养殖业以及相应的加工业项目。
开展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培训,提高贫困 农户的科技文化素质,增加自我发展能力。扶贫开发与水土保环境保护、 生态建设相结合,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增加贫困地区、贫困农户的发展后 劲。
创新扶贫方式,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支持易地扶贫、龙头企业带动扶贫、 联手扶贫和劳动力转移扶贫。
二是推进西部地区开发。增加资金投入、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对内 开放、吸引人才和发展科技教育等系列政策。
三是推进全国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根据《中国农村扶贫 开发纲要(2011—2020年)》,全国确定了六盘山区、秦巴山区、武陵山区、 乌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山区、大兴安岭南麓山区、燕山一太 行山区、吕梁山区、大别山区、罗霄山区等区域的连片特困地区和已明确实 施特殊政策的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作为扶贫攻坚主战场。
新 《纲要》提出,加大对连片特困地区的投入和支持力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 金的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连片特困地区。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大 统筹协调力度,集中实施一批民生工程,大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培育壮大 一批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区域性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强生态建设和环 境保护,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从根本 上改变连片特困地区面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自行确定若干连片特 困地区,统筹资源给予重点扶持。
(7) 关于农村劳动力转移政策
一是大规模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 程实施规模,提高补助标准。
各级财政要将农村劳动力培训经费纳入预算, 不断增加投入。各级财政要大幅度增加农民业技能培训投入,采取补助、 培训券、报账制等方式,努力提高培训的实用性和资金的使用效率。 加快建 立政府扶助、面向市场、多元办学的培训机构。
整合农村各种教育资源,发 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
二是建立健全城乡就业公共服务网络。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建立工 资保障金。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建立务工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依法将务工农 民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探索建立务工农民的大病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险。 认真解决务工农民的子女上学问题。推进大中城市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农民 进城就业和定居的条件。
(8) 关于农村改革政策
一是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健 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加快包括农村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土地 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 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推进牧区草原承包工作。
加快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完善 征地补偿办法,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确保被征地农民生 活水平有提高、长远生计有保障。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因地制宜探 索集体经济多种有效实现形式,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推进农村集体产权股份 合作制改革。
二是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 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坚持依法自愿有 偿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 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提高农户集约 经营水平,按照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发展要求,引导农户采用先进适用 技术和现代生产要素,加快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 大力支持发展多种形式 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按照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素质的要 求,加大力度、加快步伐发展农民合作社;鼓励农民兴办专业合作和股份合 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推动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 采取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让农户更多分享加工销售收益; 鼓励和引导城市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
三是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改革户籍制度,落实放宽中小城市 和小城镇落户条件的政策。加强农民工职业培训、社会保障、权益保护,推 动农民工平等享有劳动报酬、子女教育、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住房租购、 文化服务等基本权益,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四是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 战斗堡垒作用,扩大农村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 队伍建设;强化村干部“一定三有”政策,健全村级组织运转和基本公共服
务经费保障机制。
不断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继续推广“四议两公开” 等工作法,不断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深入推进乡镇政务公开,推行乡镇 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的信息公开; 有序发展社区性社会组织。
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畅通和规范诉求表达、 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妥善处理农村 各种矛盾纠纷,保障农村社会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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