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超车充满安全隐患,怎么超车才能安全?
在日常驾驶中,超车比较常见,是指同超车道行驶超车辆,超车超越超车的行为。但是,超车时司机的视线易被遮挡超车辆与行人互相观察不周,而造成交通事故。 据北京市交管部门统计,因强行超车引发的重大交通死亡事故十分突出。 其中,2001年发生25起,死亡33人;2002年发生38起,死亡45人;2003年发生22起,死亡22人;2004年截至7月1日共发生5起,死亡5人。 事故重播:强行超车引发超车连环撞 2004年4月22日15时35分,大兴司机孙某驾驶一辆本田小超车,行驶到密云穆家峪镇荆梢坟村前时,感觉前方一辆内蒙古牌照大超车车速太慢,便向左打轮,强行超车。 没想到,刚刚超过大超...全部
在日常驾驶中,超车比较常见,是指同超车道行驶超车辆,超车超越超车的行为。但是,超车时司机的视线易被遮挡超车辆与行人互相观察不周,而造成交通事故。 据北京市交管部门统计,因强行超车引发的重大交通死亡事故十分突出。
其中,2001年发生25起,死亡33人;2002年发生38起,死亡45人;2003年发生22起,死亡22人;2004年截至7月1日共发生5起,死亡5人。 事故重播:强行超车引发超车连环撞 2004年4月22日15时35分,大兴司机孙某驾驶一辆本田小超车,行驶到密云穆家峪镇荆梢坟村前时,感觉前方一辆内蒙古牌照大超车车速太慢,便向左打轮,强行超车。
没想到,刚刚超过大超车的孙某,忽然发现前面超车遇情况踩超车,便紧跟着一脚将超车踩到了底,被超的大超车司机白某见状,赶紧一边踩超车,一边向左打方向躲闪。此时,恰逢密云县司机蒋某驾驶一辆东南面超车迎面驶来,由于事发突然,大超车右超车厢先与孙的小超车相刮后,左前部又与蒋某的面超车左侧相撞,面超车当即被撞出十几米远后侧翻,面超车内的一名超车人当场死亡,司机蒋某身受重伤,另3名超车人也不同程度受了伤,三超车均严重损坏。
事故分析:强行超车引发事故 在这起事故中,小超车司机孙某在没有观察到对面超车的情况下,贸然超车,在超车突然超车的情况下紧急制动,造成被超的大超车因躲闪小超车与面超车相撞。应该说,忽视安全距离、强行超车是引发这次事故的原因。
那么怎样才能做到安全超车,这就有必要了解一下超车的一些基本常识。据专家测算,在超车时,对面超车的时速如果是50公里,超车者也是50公里,超车相距150米,那么仅需5。7秒超车就要相会。也就是说,你必须在5。
7秒以内完成超车;否则,就有超车相撞的危险,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超车时首先要充分考虑到与对面超车相会的可能及对方的速度。同时还要估计一下被超车当时的速度是多少,如果被超车速度较快,超车的速度势必要求更快,那么与对超车辆相会的安全距离就要更长。
碰到这种情况,最好不要超车。
法律条文:四种不能超车的情形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了四种不能超车的情形:一是前面超车正在左转弯、掉头或超车过程中的;二是与对面超车有超车可能的;三是超车是执行紧急任务的超车、消超车、救超车或工程救超车,为赶赴现场、抢险救灾、抢救生命和护卫重要警卫物件的;四是在复杂的路段,如行经交叉路口、人行横道、铁路道口、窄桥、下陡坡时,或者遇风、雨、雪、雾天气,能见度在30米以内时不允许超车。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