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鸭可以带上地铁吗
第八条 禁止下列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和环境卫生的行为: (一)在车站、车厢内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二)在电梯、车厢内进食。 (三)在车站、车厢内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或者擅自悬挂物品。 (四)携带犬只、家禽等动物进站乘车(盲人携带的有识别标识的导盲犬、执行公务的警犬等国家规定的具有特殊功用的动物除外)。 (五)携带自行车(已经折叠的自行车除外)等交通工具进站乘车。 (六)携带充气气球、尖锐物品,易污损、有严重异味、无包装易碎物品以及超大行包进站乘车。 (七)在车站、车厢内擅自从事商品销售、广告宣传、乞讨卖...全部
第八条 禁止下列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和环境卫生的行为: (一)在车站、车厢内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二)在电梯、车厢内进食。 (三)在车站、车厢内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或者擅自悬挂物品。
(四)携带犬只、家禽等动物进站乘车(盲人携带的有识别标识的导盲犬、执行公务的警犬等国家规定的具有特殊功用的动物除外)。 (五)携带自行车(已经折叠的自行车除外)等交通工具进站乘车。
(六)携带充气气球、尖锐物品,易污损、有严重异味、无包装易碎物品以及超大行包进站乘车。 (七)在车站、车厢内擅自从事商品销售、广告宣传、乞讨卖艺、收捡废旧物品,以及滞留、躺卧和踩踏座椅等。
(八)在车站、车厢内擅自进行电影、电视剧拍摄等易引起人群围观和集结的活动。 (九)其他影响城市轨道交通环境卫一生和妨碍他人乘车的行为。(摘自《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