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去公安机关出入境办证窗口,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签注字头为“G”)。
所需材料:
①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两张两寸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照;
③信息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一张。
首次申领《通行证》,办证时限为15个工作日;
《通行证》证件费30元,个人旅游签注20元。
办好《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后,需委托有资质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代办个人旅游“入台证”等手续。
赴台旅游时,旅游者须持《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和个人旅游“入台证”才能出境。
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在台湾停留时间自入境台湾次日起不超过15天。
办理入台证需提供以下材料
财力证明: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之银行开立的存款证明(需于申请日前一个月将存款存入)。
。或年工资人民币十二万五千元以上的薪资证明文件,加盖公章(证明上日期不超过半年以上)
如果是共享财力证明的,需提供随行直系亲属及配偶与申请人之亲属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结婚证书,公安开立并盖有公章的亲属证明或同一户口者的全家户口簿,以上证明需为正本)
还有——
1。
申请书
2。身份证(需附上正反面, 清晰的扫描件)
3。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需有六个月以上的有效期限
4。签注事由为[G](个人旅游)之通行证签注页
5。最近两年内二寸白底彩色照片 (若通行证核发日期未超过两年者,可用通行证上之照片)
6。
简要行程表,请详细填写来台起止年月日,行程内容,航班数据,住宿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