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户口退休问题?30分
社保关系在户籍地的应在户籍地办理退休手续。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
第六条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函〔2011〕465号
四、关于视同缴费账户
跨省转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参保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根据《暂行办法》规定确定我省为待遇领取地的,按照国家...全部
社保关系在户籍地的应在户籍地办理退休手续。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
第六条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函〔2011〕465号
四、关于视同缴费账户
跨省转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参保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根据《暂行办法》规定确定我省为待遇领取地的,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应建立视同缴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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