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境时为什么必须结清税款?
离境清税制度是为了保证离境的纳税人如期履行纳税义务。其目的在于防止纳税人通过出国的办法偷逃税款。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扩大,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出人境的人员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已不再限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外籍个人和缴纳个人收入调节税的中国公民,还包括在我国境内应纳税的中外合作经营的外方代理人、合资企业的业主、私营企业的业主,以及在我国境内拥有应税财产的个人等,他们出境时需要清缴的税也不再限于个人所得税和个人收人调节税,还涉及其他税,比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等。 鉴于此,此次修订增设了限制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离境的规定,利于进一步保证税款的及时足额征收。欠税款的纳税人或它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全部
离境清税制度是为了保证离境的纳税人如期履行纳税义务。其目的在于防止纳税人通过出国的办法偷逃税款。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扩大,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出人境的人员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已不再限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外籍个人和缴纳个人收入调节税的中国公民,还包括在我国境内应纳税的中外合作经营的外方代理人、合资企业的业主、私营企业的业主,以及在我国境内拥有应税财产的个人等,他们出境时需要清缴的税也不再限于个人所得税和个人收人调节税,还涉及其他税,比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等。
鉴于此,此次修订增设了限制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离境的规定,利于进一步保证税款的及时足额征收。欠税款的纳税人或它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前提是:足额缴纳其应缴纳的税款及滞纳金或提供纳税担保。纳税担保可以是:(1)纳税担保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有纳税担保能力(即有足够的资金或财产支付其担保的税款)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不论其是否具有纳税担保能力,均不得作为纳税担保人,以保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防止权力干预和违法违纪情况发生。纳税担保人同意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时,应当填写纳税保证书,写明担保对象、担保范围、担保期限、担保责任及其他担保事项。
担保书须经纳税人、纳税担保人和税务机关签字盖章。(2)财产的担保,纳税人可以其所有的未抵押的在中国境内的财产作纳税担保。纳税人应填写纳税担保的财产清单,并注明担保财产的价值、担保的范围、期限等。
财产清单须经纳税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税务机关签字盖章方有效。
对于未足额缴纳其应纳税款的纳税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又不能或不肯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对于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部分缴纳其应纳税款、滞纳金的,对不足部分仍须提供纳税担保,否则,税务机关亦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