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户口本可以办理吗
可以补领、换领的: 1、户口本遗失或者损坏的,应由户主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原来的户口本,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 2、书面申请补领、换领户口本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当场受理,立等可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全部
可以补领、换领的: 1、户口本遗失或者损坏的,应由户主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原来的户口本,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 2、书面申请补领、换领户口本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当场受理,立等可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