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
2018-03-22 05:07:34
具体如下(1) 应熟悉《药品管理法》(2015年4月24日国务院)、《处方管理办
法》【2007年5月1日卫生部令(第53号)】、《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国卫办医发〔205〕43号】、《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2011 年3月1日卫医政发〔2011〕11号】、《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展开]
具体如下(1) 应熟悉《药品管理法》(2015年4月24日国务院)、《处方管理办
法》【2007年5月1日卫生部令(第53号)】、《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国卫办医发〔205〕43号】、《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2011 年3月1日卫医政发〔2011〕11号】、《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4月20日卫办医政发〔2010〕62号】等法律法规;
(2) 系统掌握药学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知识,积极参与临床静脉药物治疗。
(3) 应全面掌握静脉药物的特点和审方操作流程,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和《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操作规程》第三条规定审核处方,保证静脉用药的合理性。[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