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房地产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转换日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但是为什么书后面还说 资产负债表日按公允价值计价 会计分录为: 借或贷: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或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为了真实地反映其他业务成本,公允价值变动等都不是成本。10块钱买个梨子,第二天梨子值15块钱了,公允价值变动5,卖的时候把账面价值15计入成本,同时还要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5转入成本,反映真实的成本10。
对了,梨子的例子只是为了楼主理解这个过程,实际上梨子不可能确认公允价值变动,但是投资性房地产的持有期间可能比较长,那么期末就要确认损益,但从...全部
为了真实地反映其他业务成本,公允价值变动等都不是成本。10块钱买个梨子,第二天梨子值15块钱了,公允价值变动5,卖的时候把账面价值15计入成本,同时还要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5转入成本,反映真实的成本10。
对了,梨子的例子只是为了楼主理解这个过程,实际上梨子不可能确认公允价值变动,但是投资性房地产的持有期间可能比较长,那么期末就要确认损益,但从整个交易过程来看,损益影响它当年的利润,而不会成为最终处置时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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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就是这样设计的。可以咨询会计准则编委会。###防止企业操纵净利润,如果入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要影响利润表的,会给报表使用者造成误导,所以就规定直接进...全部
制度就是这样设计的。可以咨询会计准则编委会。###防止企业操纵净利润,如果入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要影响利润表的,会给报表使用者造成误导,所以就规定直接进了所有者权益###您好!要理解这个问题,首先把立场要站对,现在我们站在国家财政局的角度,站在政府监管者的角度,就很容易理解这个问题,你也知道,近几年国内房地产业可以说是如日中天,房价上涨速度都赶上神七了。
在这种情况下,有些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和国有企业这些公司的头,在公司效益不好的情况下,很容易会打上投资性房地产的主意,比如原来公司一块地皮或者建筑物,当时成本价才10万元,自己使用不充分,马上要到年底了出报表了,但是公司效益不好,要是出报表的话会影响自己的收入或者业绩。
怎么办啊?就把原来的那块地皮或者建筑物由自用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并且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你想啊,这些地皮建筑物现在的市价还是10万?不可能哪,翻上10倍都是少的,所以一般都是公允价值大于实际成本,这些肯定要反映在贷方,但是要是反映在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里面”你试想一下,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损益类科目啊,在利润表里面直接反应啊,拿着一样以来企业将可能从巨亏变为盈利,达到认为操纵报表的目的。
这是国家财政局愿意看到的吗?不是,肯定不是。所以说国家财政局在制定会计准则的时候就把这个杜绝了,我不让你反映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里面,直接让你进资本公积,进所有者权益,这不就没事了吗,要是小于的话进“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无所谓了,你要减少你的利润你就减少吧,反正别多记收益就行,况且就目前这个情况,投资性房地产出现公允价值小于成本的这个情况还很少。
现在不知道你明白没有,这是人为的一个规定,本身没有道理可言。收起
在公允价值模式下,应区分两种情况处理 ⑴ 以公允价值计价...
首先不得不说中国会计准则在日益和国际准则趋同。原来投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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