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尘埃落定》吗?前几天我看了《尘埃
作者介绍
阿来,男,藏族, 1959年出生于四川西北部阿坝藏区的马尔康县,俗称“四土”,即四个土司统辖之地。毕业于马尔康师范学院,现任成都《科幻世界》杂志主编。
1982年开始诗歌创作,80年代中后期转向小说创作。 主要作品有诗集《棱磨河》小说集《旧年的血迹》《月光下的银匠》长篇小说《尘埃落定》长篇散文《大地的阶梯》等
这里是一些书评
1
不同凡响的《尘埃落定》
书评人:白 烨
许久没有读到如《尘埃落定》这样不同凡响的好小说了。
藏族作家阿来的长篇小说《尘埃落定》写的是解放前夕藏族土司制度解体时代的故事,作者虽然也描述了藏民社会的风土人情、土司制度的森严等级,但他更感兴趣的是这种氛围...全部
作者介绍
阿来,男,藏族, 1959年出生于四川西北部阿坝藏区的马尔康县,俗称“四土”,即四个土司统辖之地。毕业于马尔康师范学院,现任成都《科幻世界》杂志主编。
1982年开始诗歌创作,80年代中后期转向小说创作。
主要作品有诗集《棱磨河》小说集《旧年的血迹》《月光下的银匠》长篇小说《尘埃落定》长篇散文《大地的阶梯》等
这里是一些书评
1
不同凡响的《尘埃落定》
书评人:白 烨
许久没有读到如《尘埃落定》这样不同凡响的好小说了。
藏族作家阿来的长篇小说《尘埃落定》写的是解放前夕藏族土司制度解体时代的故事,作者虽然也描述了藏民社会的风土人情、土司制度的森严等级,但他更感兴趣的是这种氛围里的人与人性,并通过麦其土司的傻子二少爷,把这一切都别具手眼地揭示了出来。
作品中麦其土司的二儿子“我”,时而呆傻,时而聪明,他那凭直觉行事,依本性处世的生活方式,使他常常绕开聪明人多把事情复杂化的繁文缛节直奔主题,每每在关键时节出奇制胜。在土司父亲拿不定种罂粟还是种麦子的时候,他出了种麦子的主意,使麦其土司成为最富有的土司;他与哥哥同受父亲之命去北南边界镇守粮仓,争强好胜的哥哥与别的土司苦苦争斗,直至自己受伤染病,而他则利用粮食使两家土司相互倾轧,自己还得到了茸贡土司高傲而美丽的女儿塔娜;他在心里极想当土司但表面又与世无争,聪明的哥哥用尽心机使父亲逊位尔后又被仇人刺死,结果他成了土司父亲无可选择的继承人。
在权力使亲情变味,使人性变异的时候,活得更接近于本原的人更显得难能可贵。这一切都似乎印证了一个道理:与其费心算计,不如本色为人。
《尘埃落定》不属于宏大叙事的长篇巨制、它讲求细节描写,由可触可感的表现形式,铢积寸累地展开对人在严酷生活里的情性与灵性,人对自身的认识与估判,最终形成具有寓言意蕴的云烟氤氲的艺术效果。
苦烈的画面与浪漫的思绪,特异的题材与普遍的主题,就是如此巧妙而浑然地融洽一体,使《尘埃落定》以其持有的丰厚、深刻与浑淹,让你感觉新奇又难以描述。
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尘埃落定》很可能是九十年代《白鹿原》以降屈指可数的长篇杰构之一。
▲文汇读书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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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藏族青年作家阿来的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近日荣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
评委认为这部小说视角独特,“有丰厚的藏族文化意蕴。轻淡的一层魔幻色彩增强了艺术表现开合的力度”,语言“轻巧而富有魅力”、“充满灵动的诗意”, “显示了作者出色的艺术才华”。著名军旅作家柳建伟更是肯定地说,阿来会以本书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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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网友
最近看了<<尘埃落定>>这本获得矛盾文学奖的书,最初让我下定决心借这本书来看的原因是看过由它改编而来的同名电视连续剧.
一般来说,很多小说要比同名电视剧要好看吸引人得多.但是我看过这本小说之后却觉得小说还没电视剧精彩.也许是电视剧过于忠实于原著了吧,竟然将小说的情节一段不漏的搬上荧幕,甚至连人物对话也一模一样.唯一对原著有所改动的便是结局!
但凡获奖或大家的作品都具有自己与众不同之处,我觉得<<尘埃落定>>的特别之处就是其题材的特殊性.该小说以解放战争前夕四川藏族地区一个土司家族为背景,述说了它的兴盛,到衰败,再到灭亡的过程.藏族是一个特别的民族,在我国历史上也具有特殊的地位.藏族与汉族的交往历史也是源源流长的,从文成公主到藏传佛教.在历史的长河中大汉民族的周围许多少数民族都走过了从强盛到衰微的历程,但是我们不得不钦佩藏族却具有顽强的生命力,甚至形成了别具一格的藏文化.
回到正题.本书当中的主人公是一个似傻非傻的土司少爷,通过他的视角见证了血腥的封建农奴制度破产的过程.在那个激烈变革与动荡的岁月,聪明人做着傻事,可是一个傻子却做着聪明的事情,隐喻着新时代的到来,旧的制度终将灭亡.在这本书中,对于封建农奴制度草菅人命的血腥描述也相当令人震撼!
总之,我觉得这本书可值得一看,但是不应期待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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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网友
该书借麦其土司家“傻瓜”儿子的独特视角,兼用写实与象征表意的手法,轻巧而富有魅力地写出了藏族的一支———康巴人在土司制度下延续了多代的沉重生活。
作者以对人性的深入开掘,揭示出各土司集团间、土司家族内部、土司与受他统治的人民以及土司与国民党军阀间错综的矛盾和争斗。并从对各类人物命运的关注中,呈现了土司制度走向衰亡的必然性,肯定了人的尊严。
小说有丰厚的藏族文化意蕴。轻淡的一层魔幻色彩,增强了艺术表现开合的力度 。语言颇多通感成分,充满灵动的诗意 ,显示了作者出色的艺术才华。这是藏族作者首部获得茅盾文学奖的长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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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象尘埃一样飞舞——读《尘埃落定》
香水百合 Thu,2006-12-21 16:50:34
阿来 《 尘埃落定 》 收藏
“血慢慢在地板上变成了黑夜的颜色”
关于我的文字在我的死亡中结束,就象曾经在阳光中飞舞的尘埃,当一切都相对静止时,它也要叹息一般地坠落,平息,消失,无形。
合上书,那道出现在书中见证与伴随了我成长,友谊,战争,爱情,死亡的高原阳光如一双雪亮的眼睛,直射出来,把世界照得一片光明。强烈的紫外线穿透了一切不可能,相隔时空的对视,心中竟然生出相恋般的感觉。
文字描述的一切都是既陌生又熟悉的,骁勇而神秘的民族,美好而混乱的年代,醇朴而热烈感情,还有那片神奇而伟大的土地……因为陌生,所以好奇。因为似是,所以关注。一个世人公认的傻子,如神明附体一般地为自己的民众,为自己的家族做出一系列的连聪明人也没有做到的,智慧而伟大事情。
最初,所有的声音都在告诉我:你是个傻子。包括我自己。当做出些悖于常理,众人不解的事情后,我都会对自己说:我是个傻子。往后,所有的声音又在跟我说:你不是一个傻子。可是我认为自己是个傻子。虽然我为麦其家族做出了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创造了整个家族前所未有的强大与财富,可我仍然是不不折不扣的傻子,我那美丽无比的妻子不是常常这样说的吗?还有她那个自作聪明的母亲茸贡土司。
每当我感觉自己不再是个傻子的时候,往往就是我最傻的时候。
我那么地爱我的妻子塔娜,就象爱着我脑内偶尔灵光突闪智慧。塔娜跟我的智慧一样,我越想抓紧,她就溜得越快。索性我用冷静来漠视她不忠的灵魂,冷落可以挫伤她的骄傲,沉默让她的刁蛮不安。
众人当然不解,因为我是一个傻子。塔娜的美丽就是她一再背叛的资本,遗传自茸贡土司的狭隘与自作聪明,让她如阳光中不安的尘埃一般,飞舞落定,再飞舞再落定。每一次的飞舞都是那么地光彩照人,每一次的落定那是那么地苍白悲哀。
塔娜的自作聪明连累了她的幸福。当我不再爱她的时候,我知道,她仍然会在背叛与归来中轮回。
我一思考,脸上就是一副傻子模样。反正我已经是个傻子了,那样的表情也无所谓了。许多时候,我更愿意用眼睛与我的书记官——没有舌头的翁波意西——交流。
神灵眷顾,让已经失去半截舌头的他重新开口说话。他的倔强地执着触犯了年轻的土司继承人,提前行使尚未完全到手的权力,夺去了他——我的书记官——仅存的半截舌头。没有仇恨,也没有怜惜,因为我和书记官的交流更加自如了。
眼睛,就是彼此的灵魂。
灵魂升空的那一刻,塔娜的悲痛让我始料未及。我把生前的问题带到了死后,可是又在死后的那一瞬间把问题丢失。我的灵魂应该是象祖先的经书中说得那样,到达了一个没有阴影的天堂。
天堂的幸福是恒久的,象太阳一样温暖,象月亮一样美丽,象一切一样无所不在。那么,幸福原来也是虚无的啊。啊,生命如血,更如尘埃。当生命失色的时候,比血还黑,比尘埃还虚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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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阅读时我习惯另辟蹊径,而不是遵循别人的思想——只管听信和服从。
这样做的结果会收获一些属于自己的发现,尽管会被思绪揍痛头脑。在文字的森林冒险完毕,一头疲惫不堪的猎狗总是会找到有华丽雉尾的野鸡。
要论述一本小说,至少你要熟读。而且还要进行比较,比较是时时刻刻都出现在阅读过程中的。
在阅读过程中,总是会不由自主的把新得到的信息和以前的信息作比较。并不需要分出优劣,感官会替我们一一分辨。
比如《尘埃落定》,一开始,麦其土司的智障儿子朝我们打开了第一道门,从根部出发,一直到茎节和簇团,那个无所不在的先知(当然,先知在自己的土地上是不受欢迎的)带领我们检阅了一部家庭兴衰史。
我们可以清晰的感觉到,先知懒洋洋的坐在椅子上,他头枕在椅背上,半闭着眼睛,声音平仄的向我们漠然讲述家族数十年的变迁。他是如此冷漠,也不要求我们去审查或追究这个家族衰败的原因。他在那儿,像一块墨绿的紫石英般坚硬。
在这场阅读中,先知成了局外人,尽管我们跟随的是他的视角。他继续不带声色的讲述,那些痛苦和兴奋之情一度留在我们的心里,像闪亮的大理石板,有光泽的硬度和冰冷的折射。
在这儿,我并不打算关心无处不在的叙述者,三五成群的面容枯槁的土司的奴隶,狂热奔放的草原舞蹈和青?酒、奶酪,转铃,也不关心那一大片尘土中的恐惧和雪色掩盖下的麦其家的领地。
一段被压缩的历史从开头就已经得知,那数十年时间里家族衰败,权力更替。这些,供奉在麦其家二儿子的隐喻中,阿来迫不及待的向我们坦诚。我相信阿来说的一切,我喜爱他的叙述语言和他的这部作品,我甚至承认《尘》有成为名著的潜力。
可是为了向我的开头负责,我打算不再纠缠于阿来亲手埋葬旧政权的那些事业,而是进行我的发现比较。
“我的眼睛不在了。”这是麦其家的先知说的;“我找不到我的脚了。”这是班吉说的(《喧哗与骚动》福克纳)。
非常凑巧,这两者都是白痴。我自作聪明的猜测,从第一扇门的开启上来说,这两者有共通性。《喧》向我们打开的第一道门也是白痴的视角,只是班吉没有未卜先知的本领。先知是由福克纳担当的,这个视角也不承载读者的求知。
福克纳取消了焦点,班吉的被阉割和凯蒂的私情、昆丁的自杀杰生和外甥女的仇恨,由迪尔莤对家族的总结才是最后的陈词。我要说明的是,十三岁的麦其二少爷(天生智障),从头到尾的用先知的喃喃自语隐喻一连串的事件和总体的不一致性让我想起了《喧》里的班吉。
问题在于,福克纳也知道班吉的语言不可能是他自己的,无所不知的叙述者才扮演了白痴的角色从而获得白痴的经验。这一切,都是通过无数的碎片积累去填补语言残留的沟壑。而十三岁的麦其家先知只好苦恼的独自成长和在模棱两可的可能与不可能间穿梭着。
傻子(先知)是这样说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
和麦其家的先知有关的还有许多事。
正因为这些事他才能称呼为先知。种种有关麦其家的隐喻——从广播罂粟种预知麦其家的灭亡,从大地的摇晃,从预知遥远的来客的本领,从愚笨的白痴超越聪明的麦其大少爷创造出种种奇迹让我想起了那位奥雷良诺•布恩蒂亚上校,想起了由羊皮卷预告灭亡的孤独家族,历经一百年的历史。
仔细想一想,阿来成长的时候,正是马尔克斯影响着一代人的时候。那个“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蒂亚上校还无法忘怀,了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文章开头,80年代文学青年无一例外的可以随口朗诵。
先知最后的鲜血让尘埃落定,而他的灵魂终于挣脱了流血的躯体,飞升起来;这一刻,飓风卷走了马贡多,那个命中注定要遭受一百年孤独的家族,再也不会在大地上出现第二次了。
这两个家族和两块土地的特殊共通性,也左右了阿来的选择。
这点我毫不怀疑。
还有一个收获:翻阅1955年加谬的《叛逆者》——一个传教士怀着善良的愿望,去野蛮人那里传播文明。无情的现实打破了他的幻想,他遭到了野蛮人的残酷的折磨:他们把他的衣服剥光,把他的头发剃掉,把他的舌头割去,让他成了一个奴隶。
痛苦和折磨使他改变了原来的信仰,他否定原来所受的教育,成了一个判逆者。他决定为主子服务,只有这样他才能摆脱奴隶的地位。
《尘》中的翁波意西也是到远离拉萨的麦其家领地传教,然而却威胁到了麦其家的权威被割了舌头,最后做了土司家的书记官,记载着麦其家灭亡的经过。
这些,我从鲜花绽放的大道上岔出,奔波于《尘》的各处中找到的青草,算不上新鲜而翠绿。像个窥私者,偷窥阿来与纸媒的私情,找到些华丽雉尾作为插饰,满足一下心灵的虚空。过后,尘归尘,土归土,就像蕴涵在标题里的意义——终于一切尘埃落定,我们早应该理解。
它可以成为一道桥梁,架在两个世纪间,自此流传下去,直到成为经典。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