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怀孕了(原有生育险)个人还能急时上
辞职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也不能享受生育补助费。由于个人不承担生育保险费,所以个人不能参保。目前当务之急是找工作单位,至少要找个可以挂靠的单位,进快缴费参保,否则要自己支付了。
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
(六)女性失业人员的生育补助。
第十六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三)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关于失业保险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津劳力[1997]345号:
四、关于女失业职工生育补助费的问题
按照《关于实施〈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津劳场管字【1995】364号)文件规定,女失业职工...全部
辞职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也不能享受生育补助费。由于个人不承担生育保险费,所以个人不能参保。目前当务之急是找工作单位,至少要找个可以挂靠的单位,进快缴费参保,否则要自己支付了。
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
(六)女性失业人员的生育补助。
第十六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三)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关于失业保险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津劳力[1997]345号:
四、关于女失业职工生育补助费的问题
按照《关于实施〈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津劳场管字【1995】364号)文件规定,女失业职工在失业救济期间生育子女,给予5个月救济金标准的生育补助费,并按其生育子女的当月发放失业救济金的标准计算,在领取了生育补助费后,其生育住院期间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个别女失业职工救济期满前住院,救济期满后生产,如自生产之日前15天处于失业救济期间,可以发给生育补助费。失业救济期间,进行人工流产所支付费用的报销,应按医疗费的规定处理。
《关于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
从2007年7月1日起提高天津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辞职按照失业人员生育当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计发;
关于印发《天津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通知 津政发〔2005〕69号: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之和的0。
8%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关于下发《关于实施〈天津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津劳局〔2005〕238号:
六、关于生育保险制度实施的衔接问题
(四)初次就业、失业后再就业的人员,随用人单位参保之日起所发生的生育保险有关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产假剩余天数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第十七条标准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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