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荫”和“阴”在用法上有什么区别?
让我们徜徉在林荫道上
来源:新加坡《联合早报》2006年3月31日言论版
作者:汪惠迪
今年是中国国务院公布《汉字简化方案》50周年。50年来,简化字的优点一直为推行者和使用者所称颂;与此同时,少数简化字的弊病,也一直为使用者所批评。 林阴道的阴字就是个典型的例证。
中国的《简化字总表》(1986年新版)规定“?”简作“阴”(见第二表),同时把“蔭”类推简化为“荫”(见第三表)。这本来没什么事,可是,由于“荫(蔭)”有阴平和去声两个读音,因此,在审音时,为了消除一字多音现象,专家们便将两音归并为一音,规定“荫(蔭)”字统读去声,取消了它的阴平读音。 这样读阴平的“荫”就被“阴”所取代。...全部
让我们徜徉在林荫道上
来源:新加坡《联合早报》2006年3月31日言论版
作者:汪惠迪
今年是中国国务院公布《汉字简化方案》50周年。50年来,简化字的优点一直为推行者和使用者所称颂;与此同时,少数简化字的弊病,也一直为使用者所批评。
林阴道的阴字就是个典型的例证。
中国的《简化字总表》(1986年新版)规定“?”简作“阴”(见第二表),同时把“蔭”类推简化为“荫”(见第三表)。这本来没什么事,可是,由于“荫(蔭)”有阴平和去声两个读音,因此,在审音时,为了消除一字多音现象,专家们便将两音归并为一音,规定“荫(蔭)”字统读去声,取消了它的阴平读音。
这样读阴平的“荫”就被“阴”所取代。《审音表》在“荫”字条还特别附举词例说,“树荫”“林荫道”应作“树阴”“林阴道”。1985年12月27日,国家语委、国家教委、广电部联合发布《关于〈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的通知》,要求文教、出版、广播等部门以此为准。
从此,中国的出版物大多贯彻执行了这个国家标准。
不过也有拒不执行的情形。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是用字大户,在全国的影响也很大,然而该报校对组的王领娣和鄂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人民日报》基本上是用“林荫道”而不用“林阴道”的,因为这是习惯用法,大家容易接受。
所以当有人就“树荫”“绿荫”“林荫道”“绿树成荫”四个词语的分布情况,对1986年4月12日至2004年5月31日这18年的《人民日报》进行调查时,得到的结果是:
树荫253次,树阴13次
绿荫698次,绿阴21次
林荫道131次,林阴道3次
绿树成荫442次,绿树成阴9次
《现代汉语词典》是中国权威的工具书,可是,也没有严格执行这个标准。
按理说“荫”字统读去声,就没有必要再用“荫”字的阴平出单字条目了,然而《现汉》第3版(1996年7月)和第4版(2002年5月)第1499页都用“荫”字出条目,并作了这样的解释:yīn,树阴:绿树成~(~代替条目字“荫”);而在第799页则用“林阴道”出词条。
这样处理显然是互相矛盾的。有人以为这是词典编者的疏忽,其实是编者故意留这么一手的。曾有记者就此问题请教多年来一直从事《现汉》编写、修订工作的晁继周先生。晁先生笑着回答说:“这是我们的无奈之举,因为《审音表》有法规的性质,必须执行,但这一条的处理我们认为不对,所以在编词典时有所保留。
”
如果说《现汉》第三、四两版还“有所保留”的话,那么《现汉》第5版(2005年6月)就没有什么保留了。“荫”字条下已改成:yīn,树荫:绿树成~;而在第862页同时用“林阴道”和“林荫道”出词条,但是只在“林荫道”下释义,说明也作“林阴道”。
“林阴道”下不释义,仅注明同“林荫道”。这样处理,表示“林荫道”是推荐词形,“林阴道”是非推荐词形。编者当然是希望读者优先选用推荐词形的。《现汉》以“林荫道”为语用导向或规范导向,是以大众的使用习惯为依归,以编者的学术研究成果为支撑的。
“绿阴”和“绿荫”、“树阴”和“树荫”、“树阴凉儿”和“树荫凉儿”,在《现汉》中也都作了同样的处理。应当说,在新版《现汉》中,编者的规范取向已经十分明显了,尽管《审音表》的法规性质依旧如故。
笔者认为《现汉》的编者这样处理是敢于承担的表现,是值得称道的。
同样的情形,2004年1月出版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处理手法就不同了。《现规》用“林阴道”出词条,释义后特别提醒读者,“阴”不要误写作“荫”,而在读去声的“荫”后再次提醒读者,“树荫”“林荫道”应写作“树阴”“林阴道”。
这说明《现规》的编者十分执著,他们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规范标准,不敢越雷池一步。应当说,他们也没做错什么。
《人民日报》长期以来基本上用“林荫道”而不用“林阴道”;《现汉》认为《审音表》规定“荫”统读去声是“不对”的,并在词典中作了相应的处理;中国国家语委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研究员、全国报纸编校质量评审委员会副主任厉兵先生也认为,取消“荫”字阴平一读,是失当的。
这些举措或言论在社会上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最为难的莫过于教科书的编者、小学教师、记者和编辑了,教学和出版以什么为标准呢?人民教育出版社审读室的谭桂声先生撰文说:“在现行的国家语言文字标准未对此加以重新确认或再次调整之前,对与‘树荫’义相关的异形词语,既可根据现行的国家语言文字标准优先选用其中的规范词形,也可依照新版《现汉》优先选用其中的推荐词形。
”“既可”“也可”就是各行其事,如果在考试中张三按“也可”写字,李四按“既可”批卷,那么一场无谓的争执或许就难以避免了。
长期以来,《联合早报》的记者编辑们也为“林荫道”还是“林阴道”的问题头痛不已。
就笔者所知,许多同事对“林阴道”是不以为然的。报纸是大众用字的先导。最近,《联合早报》决定选用“树荫”“林荫道”,笔者认为这个决定是正确的,理由无须赘述。笔者希望教师、学生和家长能够用前瞻、宽容、坦然之心看待早报的决定。
中国目前正在制定《规范汉字表》,希望这个新字表能够恢复“荫”字的“树荫”地位。
中国是汉字的故乡,新加坡采用中国的规范标准,自然希望中国解决好现行汉字规范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因此,笔者认为,当规范标准与语言事实产生矛盾的时候,作为标准的制定者,应当尽快修改标准。
令人遗憾的是,中国的语文职能部门对自己所订的标准的修订严重滞后,不能与时俱进。不仅“荫”字如此,《联合早报》所采用的中国的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和《标点符号用法》,也都存在着同样的问题。
这跟汉语走向世界的新形势新要求是不相适应的。
想当年,中国的语文职能部门能恢复被废除的异体字“镕”的地位;今天,又为何不可早点让大家在“树荫”下休憩,徜徉在“林荫道”上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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