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北京的。之前全额买了一套房,后来因为一些原因把这套房卖了,又全额买了另一套房。我想问问: 1、我现在这套房子属于“首套房”吗? 2、如果我现在想去银行贷款再买一套房子,会被认定为“二套房”吗? 3、如果我将现在的房子卖了,再去贷款买房,这又算不算“二套房”呢? 4、有过房屋交易记录会不会就直接被认定为不是“首套房”?谢谢!在线等~~
1、我现在这套房子属于“首套房”吗?
可以算首套房。
2、如果我现在想去银行贷款再买一套房子,会被认定为“二套房”吗?
会被认为是二套房。
3、如果我将现在的房子卖了,再去贷款买房,这又算不算“二套房”呢?
严格算,可以认为是首套。
4、有过房屋交易记录会不会就直接被认定为不是“首套房”?
首套房...全部
1、我现在这套房子属于“首套房”吗?
可以算首套房。
2、如果我现在想去银行贷款再买一套房子,会被认定为“二套房”吗?
会被认为是二套房。
3、如果我将现在的房子卖了,再去贷款买房,这又算不算“二套房”呢?
严格算,可以认为是首套。
4、有过房屋交易记录会不会就直接被认定为不是“首套房”?
首套房的标准主要看家庭现在名下是否有房,曾经有房但卖了应该不算。
此外,目前北京是有限购房政策的,何时改变政策还不确定,要珍惜唯一一次的买房机会。
新政后反复买卖有难度了。二目前管理部门对银行要求更高了,所以银行审核会更严,如果有些问题银行和客户理解有歧义,银行会更加谨慎的。收起
关于规范商业个人住房贷款中二套住房认定标准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规范商业性个...全部
关于规范商业个人住房贷款中二套住房认定标准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贷款申请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五、各地要把城市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建设作为落实国发〔2010〕10号文件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数据不完备的城市,要进一步完善系统;尚未建立房屋登记系统的城市,要加快建设。
2010年年底前各设区城市要基本建立房屋登记信息系统。
所以
不会,。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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