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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我市各级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区、管理区)申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按有关规定审定,全市共计划招聘368名,并定于2010年 9月12日进行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 为确保这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2010年贺州市各级事业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0年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全部
为适应我市各级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区、管理区)申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按有关规定审定,全市共计划招聘368名,并定于2010年 9月12日进行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
为确保这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2010年贺州市各级事业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0年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后)。
具体内容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贺州市人事考试网
贺州市人才网
平桂管理区网站
富川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
昭平在线网 。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岁以上、35岁以下(1975年7月31日至1992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就职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及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
(五)报考教师岗位的需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八)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九)经组织人事部门统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未满两年的,不得报名。
(十)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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