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国家的贪官污吏比例最少?
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贪官污吏最少!
究其原因,表面上看,是这些国家的法律制度较为严格,从根本上讲,是因为这些国家实行的社会制度是民主制。
以美国为例,议会、政府、法院三权独立,立法机关与执法机关、监督机关相互独立与制衡。 三套独立的班子,在议会里做议员,就不得到政府里做公务员,或者到法院里做审判官,例如美国前总统克林顿的夫人希拉里,作为参议员,就不可以在政府里工作。正因为议会议员不拿政府奉禄,才能保证其有效地对政府进行监督。 同样,政府公务员也不可以到议会或法院里兼职。 这样,议会可以理直气壮地对政府进行监督;法院可以理直气壮、不受行政干预,独立地进行案件的审理调查。
而我们...全部
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贪官污吏最少!
究其原因,表面上看,是这些国家的法律制度较为严格,从根本上讲,是因为这些国家实行的社会制度是民主制。
以美国为例,议会、政府、法院三权独立,立法机关与执法机关、监督机关相互独立与制衡。
三套独立的班子,在议会里做议员,就不得到政府里做公务员,或者到法院里做审判官,例如美国前总统克林顿的夫人希拉里,作为参议员,就不可以在政府里工作。正因为议会议员不拿政府奉禄,才能保证其有效地对政府进行监督。
同样,政府公务员也不可以到议会或法院里兼职。 这样,议会可以理直气壮地对政府进行监督;法院可以理直气壮、不受行政干预,独立地进行案件的审理调查。
而我们国家,目前政(公)、检、法虽然表面上独立,实际上系出同门。
很多政府官员、法院审判员就是议会的议员(人民代表大会委员),议会与政府、法院、检察院三位一体,议会就不可能从根本上对政府、法院进行监督,这就使中国的社会关系很难避免人情风。贪污受贿也就断难避免。
如一名乡长想做副县长,他的当选并不是老百姓选出来的,他只需要在议会里通过就行。 为了保证当选,他肯定会对议会召开时能发挥作用的议员进行公关,而不是光明正大地在公众面前竞选。程序的不公开必然会导致暗箱操作。
再如,我们常常看到很多案子里,该判死刑的变成无期;明明该判无期的变成几年牢狱生涯。 这些不正常的现象,都有贪污受贿的影子在发挥作用。 究其根本,还是因为我国的议会、政府、法院三位一体,体制上的不健全而导致的。
再有,中国议会的经费,都是由国家财政支出的,而财政支出机关是财政局,属于政府部门,议会、法院、检察院的钱来自政府,从根本上就决定了彼此之间不可能实行独立,更进而实现真正的监督了。
正因为从大的方面来讲,中国的政府官员是任命制,而不是普选制,所以导政政府官员往往只对上面负责,而不是对老百姓负责。
例如美国,很少听说哪个政府部门的门口有警察把守,就连白宫,每周都会对外开外。这是因为美国的总统、州长、市长等领导官员是民众普选产生的,如果不能让民众满意,民众可以在下次选举中不再选他,重新选出民众自己喜爱的政府官员。
所以,美国的官员,在公众面前,一般都能保持亲民的形象。并且,官员的私生活要受到媒体的监督,就连美国总统克林顿,与莱温斯基的婚外情也在公众面前一目了然,更别说他的个人收入明细了。
而中国的任命制(虽然中国也有公务员考试制度,但那只针对非领导性职位),导致政府官员必然朝上看齐,领导的喜怒哀乐才是最重要的。
中国市、县的政府大楼富丽堂皇,在世界上是出了名的,没有人敢监督。政府门前一般都是铁将军把门,普通民众非请勿入。虽然门牌是人民政府,但是人民是在政府之外的。 并且,中国官员的收入,普通民众是不清楚的。
从道理上讲,民众是纳税人,官员们用的钱都是纳税人出的,但是试问诸位:哪一个知道贵市的市长月收入几何,年收入多少呢?更不要说官员们的私生活了。
在当代中国,当了公务员,就意味着进入特权阶层。
例如前不久南京开通地铁,规定:伤残军人、离退休老干部可以免费上车。伤残军人免费可以认为理所当然,而离休老干部(或者可以直接称为离退休的公务员),又有何种特权可以免费呢?论收入,离退休老干部收入比普通民众高若干;论贡献,难道老干部的社会贡献一定比普通纳税人更大吗? 是谁赋于地铁公司这样的权利呢?
再如,中国的警察、城管、工商、税务人员,论社会贡献,确实很大,尽管在政府出版的媒体里赞美之词很多,但是其在社会公众中美誉度并不高。
为什么不高?因为他们代表的并不是老百姓的利益,而是特权阶层的利益。
一个对民众不透明的政府,必然存在大量的滋生虫。在立法、司法、执法不能相互独立的社会体制下,在一个老百姓无法对政府、议会、法院、检察院进行有效监督的社会下,中国的贪官污吏仍将会大量的产生。
对我们的中国共产党而言,解决贪官污吏,在可见的将来,仍然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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