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生前住房,拆迁还建为委托人,新购房能写我的名字吗?我父亲生前有一住房口头表示给我,妈妈和妹妹都同意给我,现此房要拆迁,拆迁有二种补偿形式,我们选择了要房(拟给我们的房拆迁办说是商品房不是经济适用房,价格要比商品房便宜,但随时可交易)。拆迁是分二步走:先按有关政策旧房清算,领取现金时我妈和妹妹共同签了一份委托我办理拆迁接谈、签约、交房及领取拆迁补偿等手续的继承委托书;再等还的房建好后去买房,但我要求房主写我的名字拆迁办说只能写我妈的名字,说我的户口不在拆迁处,请问拆迁的政策是这样规定的吗?
拆迁办
名字
商品房
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