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
2016-12-22 23:15:44
气功是我国传统的养生健身方法之一,应用得当对个体的心身健康有益;但绝不是一种有利无害的养生健身方法,所谓“气功走偏”、“走火入魔”的情况时有发生。20世纪80年代,我国学者公开报道本病以来,关于气功所致精神障碍的诊断与归属一直存在争议。 在90年代,将本病正式归于心因性精神障碍下的与文化相关性精神障碍条目中。 尽管如此,仍有争...[展开]
气功是我国传统的养生健身方法之一,应用得当对个体的心身健康有益;但绝不是一种有利无害的养生健身方法,所谓“气功走偏”、“走火入魔”的情况时有发生。20世纪80年代,我国学者公开报道本病以来,关于气功所致精神障碍的诊断与归属一直存在争议。
在90年代,将本病正式归于心因性精神障碍下的与文化相关性精神障碍条目中。 尽管如此,仍有争议,其主要观点如下:(1)气功锻炼是发病的直接原因,病情发展与归转有自身特点,应单独列人心因性精神障碍(即不应归属于与文化有关的精神障碍)。
(2)是一种与文化相关的综合征,可作为过渡诊断。(3)气功训练不当,不仅会使练习者发生精神障碍,还会发展成为精神病。 气功所致精神障碍的基本概念是指由于气功操作不当(如每日练功次数过多或练功时间过长而不能收功)导致以思维、情感和行为失去自我控制为特征的精神障碍。
气功所致精神障碍以女性、文化程度低者常见。常急性发病,以幻听、幻视、被控制感、附体等为主要表现,所涉及内容与气功大师或宗教有关。 情绪障碍和行为障碍源于认识过程障碍,如焦虑、紧张、恐惧及冲动、自伤等(笔者曾见一例“气功走偏”患者将自己数个手指咬掉的病例)。
其诊断标准为:(1)症状标准。①由气功直接引起。②症状与气功书刊或气功师所说的内容密切相关,通常只在练气功时出现,并在结束练功时迅即消失,而病人却持续出现或反复出现,无法自控。 ③至少有下列一种表现:精神病性症状。
癔症样综合征。神经症样综合征。(2)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3)病程标准。病程短暂,经脱离现场,中断练功,给予适当处理后很快恢复。(4)排除标准。①排除以类似表现作为治病手段(比如“跳大神”),以类似表现作为获取财物或达到其他目的的手段(比如“诈骗”或“诈病”),或可随意自我诱发或自我终止者(如“作秀”)。
②排除其他精神障碍,尤其是癔症或严重应激障碍。气功对人格的影响是双向性的。经过3年~5年的良好的气功训练可对个性心理产生良好的影响;然而如果存在人格缺陷,在练功中却容易发生“气功走偏”,事实上气功所致精神障碍的患者中有90%存在人格缺陷。
治疗与预防:首先应停止气功操作。 如果以癔症样综合征为主要表现,应以心理治疗为主(参见本书神经症和神经症性障碍一章)。如果以精神病性症状或以情绪障碍为主要表现者,应考虑给予药物治疗。
本病重在预防,对个体素质不良和既往有精神疾病史者不宜行气功锻炼。如果在准备练功之前先进行一次有关的人格的心理检查,对自己的个性作一个初步的了解,有意识地克服个性薄弱的一面,不论对练功还是对自己的人生都有好处。[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