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杭州与房东签了租房合同(租房合同;甲方受父母委托将xx房出租给乙方,1。每月租金xx 半年一付,2、租期6月8日至09。06。08,3、房内有物品xx,4、乙方若需办网线、有线等业务,甲方配合费用由乙出。)。租期为50天后开始,交付定金后,房东以种种理由让我再交其他(。
合同未定的)费用,并拒不见面、不退定金,此房一天也没住。
纠纷由看房引起:交付定金时甲承诺开通管道煤气,随时看房。收定金后第三天,乙约甲看房,甲说没时间、路远。乙提出二周内随时都行,乙都开车接送。甲拒绝。乙要面谈,甲不同意。乙要甲出示甲与房东关系证明、房产证、出租许可证。
甲要乙再交煤气开通费、半年租金才准看。态度极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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