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和房中介公司签了一年的租房合同,约定付费方式是季付,再押一月的租金。每季度要提前30天交租金。然而在我住了2个月时他们要求我们提前一个月付下个季度的房租,否则起诉我违约并要我赔偿200%的违约金,中介公司这样做合理吗?
2。后来房东来了,要我们搬走,我们才知道这个房子是中介公司以私人名义向房东老板租的。
虽然后来他们与房东达成了协议,我们继续居住。他们这样操作违不违规呢?
3。房东说每年的卫生费一户只要30元,中介公司且收了我们360元,平均每人120元,这种收费合理吗?我们有权利不交这多出来的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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