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与职员职称如何套用
1985年,国家在对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工资制度改革中,提出了中小学等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工资待遇与行政机关级别挂靠的办法。即市重点中学、区县重点中学、初级中学和中心小学(完小)的校长分别挂靠行政机关的正处级、副处级、科级和副科级。 全国中小学基本上都是先确定学校的行政级别,然后中小学的校长职务级别与学校的行政级别挂钩,套用机关行政级别,并享受相应的干部级别待遇。任免学校校长、副校长或学校党支部正副书记时,一并明确干部的级别,并享受相应的待遇。
1989年下半年后,任命学校干部时,虽然不再明确干部的级别,但住房、医疗等待遇仍按照任职学校原定的级别确定。学校干部的工资待遇,本人有教师专...全部
1985年,国家在对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工资制度改革中,提出了中小学等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工资待遇与行政机关级别挂靠的办法。即市重点中学、区县重点中学、初级中学和中心小学(完小)的校长分别挂靠行政机关的正处级、副处级、科级和副科级。
全国中小学基本上都是先确定学校的行政级别,然后中小学的校长职务级别与学校的行政级别挂钩,套用机关行政级别,并享受相应的干部级别待遇。任免学校校长、副校长或学校党支部正副书记时,一并明确干部的级别,并享受相应的待遇。
1989年下半年后,任命学校干部时,虽然不再明确干部的级别,但住房、医疗等待遇仍按照任职学校原定的级别确定。学校干部的工资待遇,本人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一般都执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工资标准,少数人没有取得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则执行教育职员工资标准。
中小学校长套用行政级别,从管理模式看,在计划经济时期,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然性,尤其是这种模式比较简单、统一,便于管理。随着改革开放,这种模式又逐步显露其弊端——
不符合教育规律,有碍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要搞好基础教育,最重要的是要有一批政治素质好、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校长。
因为校长承担的任务、工作对象及工作手段的特殊性,使得校长的职责、作用以及对专业素质的要求等与机关行政干部有很大区别,因此,沿用机关行政干部的人事管理模式管理校长不符合教育规律,必然阻碍和制约中小学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要不断深化改革和发展中小学教育,必须建立符合教育规律、有利于校长队伍建设和管理的模式。
不符合人才成长规律,有碍校长队伍建设
中小学完全套用行政级别,校长职级只与单位级别挂钩、不与个人的能力、水平和业绩挂钩,不符合人才成长规律;过分强化“官本位”观念,也不利于校长队伍的建设。
如县一中相当于处级学校,新提拔一位副校长,就立即成了处级干部,而在其他中学,即使长时间担任校长职务,即使素质非常高,办学效绩非常突出,也始终只能是科级,享受科级干部待遇。这种校长之间竞争的不平等,难以激发校长的开拓创新精神,不利于充分发挥校长队伍优质资源的作用。
同时,由于中小学校长长期实行组织任命或不完全的聘任制,造成实际上的干部终身制,形成干部职级能上不能下。
不符合教育均衡原则,有碍薄弱学校的建设
学校被划分行政级别,造成了校长的难以流动,不利于学校整体布局的调整和加强薄弱校建设工作。
农村中小学薄弱学校,绝大多数是副科级单位。为了扶持和改造薄弱学校,不必说从处级单位的县一中抽调干部,就是从科级单位的中小学调一些政治业务水平高、管理能力强的干部到薄弱学校任职,由于涉及干部级别变动,难度也相当大。
常言道,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干部往往要求向级别高的学校流动,由于不能真正体现责权利统一的原则,挫伤了一批薄弱学校校长办学的积极性,影响了薄弱学校的建设。
不利于提高校长待遇,有碍调动校长办学积极性
前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有句名言“一个好的校长,必须首先是一个好的教师。
”20世纪80年代以后,全国中小学校长基本上是从优秀教师中选拔出来的,大多数都具有中学高级(或小学高级)教师职称。根据1993年国务院颁布的工资制度,学校实行教师工资标准和教育职员工资标准,由于教育职员工资标准偏低,校长普遍执行教师工资标准。
校长作为法人代表,担任比教师更重的职责,即使执行教师工资标准,也未能合理地体现责重多得的原则,这是不合理的。校长的收入不与其工作责任和业绩挂钩,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校长的办学积极性,影响了教育质量的提高。
不利于教育行政领导,有碍干群关系
随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切实做好县(区)教育行政领导工作,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笔者到过10个城市的140个县(区)调研,市教育局局长级别是处级,市教育局各个科室是科级单位;县(区)教育局局长级别是科级,县教育局科室是股级单位。而城市重点中学、市教师进修学校、县一中、县(区)教师进修学校校长级别则相当于处级。
无论是市还是县(区)教育局干部到学校指导工作,必然出现级别低的指导级别高的情况。为“扭转“这种局面,一是称谓上一律“升格”,将“科”称为“处”;将“股”称为“科”,而事实上仍然是科级单位或股级单位,称谓上的盲目升格满足了某些基层教育干部的虚荣心。
二是教育局局长争先恐后到中学和进修学校兼任校长,不仅级别比教育局局长级别高,而且弄个虚假的教学工作量,还能评上中学高级职称。长此以往,不仅不利于对市、县(区)的教育进行行政领导,而且由于挤占教师的职称指标,严重影响了干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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