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登记怎样办?
刚取得,到考试当地财政局办理 第五条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注册登记分为日常登记和定期登记。日常登记即为上岗登记,调转登记、变更登记。 一、上岗登记。会计从业人员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到属地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上岗登记。 二、调转登记。持证人员在本省内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调离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办理调转登记。凭调转登记表、从业资格证书、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到调入单位所在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转登记。 持证人员跨省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全部
刚取得,到考试当地财政局办理 第五条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注册登记分为日常登记和定期登记。日常登记即为上岗登记,调转登记、变更登记。 一、上岗登记。会计从业人员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到属地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上岗登记。
二、调转登记。持证人员在本省内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调离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办理调转登记。凭调转登记表、从业资格证书、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到调入单位所在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转登记。
持证人员跨省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册登记机构办理调转登记。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到调入单位所在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无工作单位的原则上不办理调转手续,学生毕业后回原籍凭毕业证办理调转手续。 三、变更登记。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从业人员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等发生变更时,持有效证件,到属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四、定期登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两年为一个周期免费登记一次,即为定期登记。登记时应向登记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持证人员应填写《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登记表》(附件1); 2、持证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情况。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中关于“持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学时”的规定,持证人员必须在证书定期登记的周期内完成继续教育学时,需折算培训时间的,以《湖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参考内容及学时折算表》(附件2)为依据; 3、持证人员将罚情况,需提供有效证件; 4、持证人员基本信息变更。
持证人员的工作单位、学历或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和职务等信息需要变更的,均需提供有效证明和证件; 5、持证人员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不予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登记。
2017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上岗证)已经取消,请再多关注会计职称类考试。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