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清朝统治者。
为了加强中央集权的统治,在渥巴锡逝世仅半年之后,清政府对土尔扈特部落与和硕特部落
管理体制和封建秩序进行了调整。清政府于乾隆四十年(1775年)五月十六日批准了将军伊勒图的设盟方案。
清朝规定:东归各部设6盟(曾问吾著《中国经营西域史》第293页,新疆地方志总编室编,1986年版),6盟由札萨克自行统帅,每年接受盟长的检阅。 遇有征调领兵前往,邻部出事,带属下兵丁集中出事地区,如果不守职责,不论盟长札萨克或一般贵族,都要受到削爵夺职的处分。
盟长札萨克无调兵之权,由所辖将军和参赞大臣奏调。
东归各部设立的6盟,是在分封牧地的基础上编制起来的。盟下设16旗,由若干旗组成1盟,称盟旗制度。
旗是清政府中央政权领导下的基本军事行政单位,旗设札萨克管理旗务,处理旗内的行政、司法、征税和任免官员等事务,履行朝廷委付职责。
旗又是清朝皇帝赐给旗内各级土尔扈特首领的封地,当一个有功的首领被任命为旗的札萨克时,有义务保障全体首领对全旗的牧民实行管理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