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又称什么法庭?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又称东京国际军事法庭,是审判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战 犯的国际刑事特殊法庭。该法庭由中国、苏联、美国、英国等11个国家的法官组 成,中国被任命的法官是梅汝墩先生。
1945年9月2日,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宣布无条件投降。 1945年12月,苏 美英三国外长在莫斯科举行会议,议定并征得中国同意决定“设立盟国管制日本委
员会”。1946年1月19日,依据《波茨坦公告》、莫斯科英、美、苏外长会议决定,盟 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公布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依据这一宪章成立远东国 际军事法庭,在东京对日本战犯进行审判。 宪章同时规定负责起诉战犯和控告战 犯的是检察长,检察长由盟...全部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又称东京国际军事法庭,是审判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战 犯的国际刑事特殊法庭。该法庭由中国、苏联、美国、英国等11个国家的法官组 成,中国被任命的法官是梅汝墩先生。
1945年9月2日,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宣布无条件投降。
1945年12月,苏 美英三国外长在莫斯科举行会议,议定并征得中国同意决定“设立盟国管制日本委
员会”。1946年1月19日,依据《波茨坦公告》、莫斯科英、美、苏外长会议决定,盟 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公布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依据这一宪章成立远东国 际军事法庭,在东京对日本战犯进行审判。
宪章同时规定负责起诉战犯和控告战 犯的是检察长,检察长由盟军最高统帅任命,和日本交战的各国均能指派一名陪席 检察官协助检察长。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指派的检察长是美国的J。 B。基南,J。 B。
基南同时兼任美国的陪席检察官。中国的陪席检察官是向哲浚先生。
1946年4月29日,盟军最高统帅部国际检察处向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起诉东条 英机、板垣征四郎等28名战犯。法庭在1946年5月3日至1948年11月12日对 这些日本主要战犯进行审判。
1946年8月16日,在苏联军官的押送下从海参崴到 达东京的溥仪出庭作证,揭露日军制造伪“满洲国”的阴谋及罪行。
法庭根据战争罪和违反人道罪判定东条英机、板垣征四郎、木村兵太郎、土肥 原贤二、广田弘毅、松井石根、武藤章7人为甲级战犯,处以绞刑。
其他战犯判处了 终身监禁、有期徒刑等不同刑罚。“九一/V事变”的直接组织者大川周明因梅毒性 脑炎引发的精神异常而被免于起诉。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的日本战犯大部分都是日本政治和军事的领导人,追 究到个人在侵略战争中的责任。
法庭还具体化“侵略和反侵略战争”的概念,让人 类更加明确惩罚战争罪犯的原则。东京审判和纽伦堡大审判一样都极大地促进了 国际法的发展。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