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
(1)概述
出口企业遗失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需向海关申请补 办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出具《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证
明》(根据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生成),再据此向海关申请补办。
(2) 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
1) 出口货物报关单(其他未丢失联次原件及复印件)。
2) 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原件及复印件)。
3) 出口发票复印件。
4) 如出口企业无法提供要求提供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和“出口
收汇核销单”其他未丢失的联次,应提供通过电子口岸打印出的丢失 的出口报关单和核销单信息。
5) 载有关于申请出具《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的报告》有关信
息的电子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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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述
出口企业遗失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需向海关申请补 办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出具《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证
明》(根据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生成),再据此向海关申请补办。
(2) 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
1) 出口货物报关单(其他未丢失联次原件及复印件)。
2) 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原件及复印件)。
3) 出口发票复印件。
4) 如出口企业无法提供要求提供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和“出口
收汇核销单”其他未丢失的联次,应提供通过电子口岸打印出的丢失 的出口报关单和核销单信息。
5) 载有关于申请出具《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的报告》有关信
息的电子数据。
(3) 对纳税人的时限要求
出口企业应在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 部门申请出具《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
(4) 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5) 办理流程
1) 受理审核。
① 审查出口企业提供的证件、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② 核对出口企业提供的各种资料的复印件内容是否与原件相符,
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出口企业签章,核对后原件 返还纳税人。
③ 审核《关于申请出具(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的报告》填
写是否完整、准确,填写内容与附送证件、资料相关内容是否一致,签字、印章是否齐全。
④ 纸质资料不齐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
知出口企业补正或重新填报。
⑤ 纸质资料符合要求的,将《关于申请出具(补办出口货物报关
单证明)的报告》有关信息准确录入(或读入)出口退税审核系统 审核。
2) 核准。审核通过的,打印《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签署
审核意见,提交审批人签字(或签章)后,加盖公章(或业务专用 章),退给申请人。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