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生活用电的实施范围及对象有哪
根据《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价发〔2013 ] 82号),居民生活用电可分为八大类。城乡居民 住宅用电指城乡居民家庭住宅,以及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集体宿舍的生活用电。 包括家庭住宅或集体宿舍内的生活照明和家用电器用电,不包括利用家庭住宅或集体宿舍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用电。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共用附属设施用电指城乡居民家庭住宅小区内的公共场所照明、电梯、电子防盗门、电子门铃、消防、绿地、门卫、车库等非经营性用电。 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原则上应当是非盈利性、公益性、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的设施。不包括物业管理办公场所、收费的业主会所、锅炉房等用...全部
根据《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价发〔2013 ] 82号),居民生活用电可分为八大类。城乡居民 住宅用电指城乡居民家庭住宅,以及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集体宿舍的生活用电。
包括家庭住宅或集体宿舍内的生活照明和家用电器用电,不包括利用家庭住宅或集体宿舍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用电。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共用附属设施用电指城乡居民家庭住宅小区内的公共场所照明、电梯、电子防盗门、电子门铃、消防、绿地、门卫、车库等非经营性用电。
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原则上应当是非盈利性、公益性、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的设施。不包括物业管理办公场所、收费的业主会所、锅炉房等用电。不包括公用事业单位(如供水、供热、供气、广电等)位于小区内的用电设施。
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指学校的教室、图书馆、实验室、体育用 房、校系行政用房等教学设施,以及学生食 堂、澡堂、宿舍等学生生活设施用电和自用锅炉房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的学校,是指经国家有关 部门批准,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公 民个人举办的公办、民办学校,包括:①普通 高等学校(包括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 专科学校);②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职 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 中、技工学校);③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成 人初中;④普通小学、成人小学;⑤幼儿园 (托儿所);⑥特殊教育学校(对残障儿童、少 年实施义务教育的机构)。
不含各类经营性培 训机构,如驾彳父、烹枉、美容美发、语言、电 脑培训等;不含党校、教师进修学校、各类企 事业单位培训中心等。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电指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由国家、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举办的,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弃婴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场所的生活用电。
包括食堂、澡堂、宿舍等生活设施用电以及自用锅炉房用电。宗教场所 生活用电指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登记 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 常住人员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生活用电。包括食 堂、澡堂、宿舍等生活设施用电以及自用锅炉 房用电’不包括经营性场所用电。
城乡社区居 民委员会服 务设施用电指城乡居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 会工作场所及非经营公益服务设施的用电。具 体包括: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 会办公场所用电;附属的非经营公益性的图书 阅览室、警务室、医务室、健身室等用电;附 属的福利院、敬老院以及为老年人提供膳宿服 务的养老服务设施的用电;附属的托儿所、幼 儿园的用电。
农村村委会附属的非经营性的文 化广场公共照明、村级路灯用电。不包括街道 办事处等政府派出机关用电。监狱生活用电指监狱、看守所、拘留所、劳教所的监房 用电。工供水用电指以解决农村居民饮用水为主要目标的乡镇及其以下供水工程中,农村居民饮用水取水、抽水、输水等生产用电。
不包括办公用电 及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用水的用电。收起